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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萬芳,你心底立即浮現的,是否仍是「新不了情」那婉轉纏綿的歌聲?或許因為詮釋過太多動人的歌曲,多數人對萬芳的理解,總是「歌手」仍大過「演員」。
萬芳:我不在意紅不紅,因為人生不會永遠高朋滿座

儘管從1995年起,她就開始參與屏風表演班舞台劇,2004年,更以《冷鋒過境》奪下電視金鐘獎影后。不管是罕見疾病患者,或是電影《詭絲》中的女鬼母親,萬芳不在乎形象,挑戰高難度角色的表演,每一次都讓「認出」她的觀眾驚豔。

私底下的萬芳,其實不像她的歌聲那麼溫柔婉約,有點「酷」又很率性。而且她眼神犀利,只有在面對面的近距離接觸時才會發現,甚至被深深震懾住。

「我是一個左撇子,但從小被教導要用右手。體育課打排球,右手發球永遠發不過去,就一次次看著它從眼前掉下來,」萬芳談起年輕時的成長過程說。

「為什麼人一定非要怎麼樣不可?」這幾年,萬芳透過轉變呈現她的探索與自覺,就像小時候的她永遠記得一個人的時候使用左手,好證明是在「做自己」。

5月中,萬芳剛完成舞台劇《收信快樂》10場演出,每個晚上幾乎都座無虛席。台上的她時而沉靜、時而狂亂、時而奔放,進入40歲的萬芳,正以一種最飽滿的姿態,展現她的選擇。

從歌手到演員,我從來沒有覺得這是個轉換。生命會怎麼走,都是緣分。

1995年時,我突然想演戲,那時唱片並沒有賣得不好,只是剛好屏風表演班在籌備《莎姆雷特》,我毛遂自薦,就開始了第一個舞台劇。之後陸續參與更多演出,一直到現在。

因為想這麼做,就去做了,並沒有為某個目的去做事。這一點在我的人生中還滿常發生。對我來說,對很多事「單純的喜歡」超過一切。

就像唱歌,從我出生就跟著我,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我是家裡的老么,唯一和自己相處的方式就是唱歌。上國中後,我每天就著收音機,聽到新歌就趕快學。下課時,同學會圍在我身邊叫我唱歌給他們聽。

為什麼後來我會成為歌手,那個畫面對我是非常重要的:幾個同學圍在我身邊,同一首歌,每個人表情竟然都不一樣,完全反映他們的當下,讓我印象非常深刻。看到他們的專注,我開始想:「如果有一天,我能唱給更多人聽,那該有多好。」

考大學時,我喜歡戲劇、舞蹈、藝術類的東西,但沒有任何基礎,術科大概過不了。跟我非常要好的二姊念的是國貿,很多人都覺得女孩子學商,以後容易找工作,我就念了中國文化大學企業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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