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的你,生活剩下什麼?別忘了培養「有感能力」
享受生活的前提不是時間跟金錢,而是你有沒有努力。而且,我所指的努力,不是努力工作,是你在接觸每件事時,能不能抱著好奇心,不設限地去體驗和學習。
聽起來簡單,做起來卻一點都不容易。
現代人習慣了都市生活,凡事要求節奏快,一切講究便利。評斷事物的好壞,也通常以「好不好用、對我有沒有利」為出發點。
結果,習慣了快速,偶爾能停下來,反而不知道該做什麼;食衣住行愈方便,愈容易使人抱怨──因為只要遇到一點點差錯,就覺得難以忍受。
再加上自我主義強,最好每項服務都量身訂做,只要不合我意,就感到不滿意。
凡此種種,最終都導向一個唯一的結論:所謂的生活剩下什麼?只剩下消費。只有消費這個活動,能滿足以上所有的邏輯和標準。
問題是,如果你只會消費,這算是懂得生活嗎?試想一下,要是今天你到一個沒有這些過度便利與消費的地方,例如馬祖的東引,你的生活還剩下什麼?
培養對身旁事物「有感」的能力
生活的趣味,不是從天而降,是靠自己發掘來的。
打個比方,兩個人同樣在野外騎腳踏車,一個人覺得這只是為了減肥要做的運動,於是很努力地從A地騎到B地;另一個人喜歡觀察大自然跟照相,所以一路上不斷發現光影的變化、注意路旁的小花小草跟鳥鳴。
於是,即使是同樣路程,前面那個人只覺得很累、腳酸;後面這個人卻多出很多感官的體驗,眼睛跟心靈都得到滿滿的收穫。
是什麼造成這種差別?能夠對周遭各種事物「有感」,就是我說的、是種需要學習跟努力的能力。
假使你除了工作、消費以外,其他面向都是空白,那麼就算眼前出現再美好的事物,一樣會視而不見,因為體驗不夠多,腦海中根本找不到觸動的媒介。
我常常說,人生中除了犯法跟危害自己生命的事不能做之外,其他事都可以試試看。如果還沒做就拒絕,很可能一個未知的驚喜就沒有了。而這些體驗帶給自己的影響,往往也超乎當時的想像。
每一次體驗都是學習
我曾經在大學時參加田徑賽中的三鐵:標槍、鉛球、鐵餅。參加時,我什麼都不會,但我很認真地練習了一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