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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徹底顛覆過往的行銷準則,行銷人該如何自我改造,換新腦袋,才能在喧鬧的市場中放大聲量,抓住消費者的目光?5個行銷In&Out,不可不知。
行銷人進化2.0

你一定聽過奧美廣告創辦人大衛‧奧格威的名言:“Wesell-orelse.“(做廣告是為了賣產品,否則就不是做廣告)。

但去年被廣告專業雜誌《AdvertisingAge》選為全球30大備受注目的女性領導人之一、isobar全球首席戰略官林友琴現在卻更相信:「企業要像戴爾‧卡內基而不是大衛‧奧格威:凡事先傾聽。」

愈來愈多行銷人的經典思維在這個世紀受到挑戰,過去的戰略突然失靈,異軍突起的卻常是小兵立大功。戴著舊頭腦卻想在新時代賣東西,如同暢銷書《紫牛》作者賽斯.高汀(SethGodin)的絕佳譬喻:「就像在聖代上面加貢丸!」

要在瞬息萬變的市場擄獲消費者的心,現在還加上數位科技殺進來攪局,究竟今天的行銷人該配有哪些裝備,才不會使自己變成“metoo”?

In:跟隨消費者(FollowCustomer);Out:引領消費者(LeadCustomer)

別再自鳴得意於告訴消費者什麼是最新、最酷了!先問問自己:到底知不知道他們要什麼?

請用新的座標定義消費者。「現在是『混種消費』的年代,」台灣樂金(LG)廣告行銷經理溫慕垚觀察。描述消費族群已不能單純用性別、年齡等人口結構來區分,一個七年級生和年薪千萬的企業CEO可能同時都是iPhone手機使用者,「只有『行為』才能看出消費者樣貌。」諸如草食男、宅男、干物女等「行為名詞」更能幫助你掌握目標族群。

事實上,工研院創意中心這兩年正進行一項大型「酷獵」(coolhunting)計劃,企圖建構華人「生活形態」的軌跡:他們在兩岸三地各埋伏4~5位從事建築、傳播等不同職務的「酷獵人」,以觀察消費者的生活細節來找出創新商機:例如在北京,婦女會在家具賣場休息區做女紅;在香港,則有上班族下班後前進畫室透過繪畫舒壓。這些無微不至的紀錄與觀察,都是想以具體化影響消費的行為動機。

如此費心地去認識消費者,因為行銷人正面對勢不可擋的局面:消費者不再被動、沉默,他們是意見領袖、是觸媒,他們也是傳播者。

In:線性思考(Liner);Out:網狀思考(Net)

尼爾森最新研究顯示,全球已有高達9成的網路消費者相信的是「口碑」。這背後透露的是:「消費者現在相信的是和自己一樣的人。」寶僑家品(P&G)行銷總監李紅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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