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助理到法官左右手,收入加倍!
跟大部份七年級生一樣,大學念的是資訊傳播的鄭宗仁,一出社會即得面對工作難尋,起薪普遍偏低的窘境。
家住桃園的他,儘管幸運地進入友松傳播公司,擔任《麻辣天后宮》的執行製作,看似光鮮亮麗,但兩萬多的起薪,難以支應生活花費與就學貸款償還,讓他陷入天人交戰。
4個月後離職,對自己志向模糊的鄭宗仁,一心想擠進高科技業,遂異想天開地到職業訓練中心,重新學習最夯的工業設計,沒想到兩個月後,求職仍四處碰壁,只好找了室內設計的助理工作,重回低薪、勞力密集的夢魘。
沮喪之際,一次偶然的機會,被擔任監所管理員的同班同學慫恿,與其對未來茫然,不如來考公職,評估錄取率與自己的優勢,鄭宗仁相中四等書記官一職,由於決心夠、考試策略運用得宜,花了7個月就如願考上。
剛到任一個多月,身為桃園地檢署的「菜鳥」書記官,鄭宗仁談起從放榜、訓練、分發到就任過程,仍充滿著新鮮感。
工作責任制,細心最重要
他指出,錄取後,各地區的法院或地檢署會先公布職缺,依個人志願選擇服務地點後,再根據法官與檢察官的用人需求分派。
書記官的工作,有如法官、檢察官的「祕書」,若以地檢署為例,除了開庭前資料準備,開庭時負責記錄,庭後還有發函、歸檔等行政事務,有時還得跟著檢察官出去相驗,從旁錄音記錄,並協助分案偵察。「書記官採責任制,若案件繁雜,加班是常有的事,」鄭宗仁強調。
另外,法庭記錄是書記官主要的職掌,會特別要求打字的速度,一般而言,多以每分鐘打30~50字為標準。
他進一步指出,由於任何記錄都牽涉到當事人的權益,有時因一時疏漏,造成不當羈押,書記官還可能吃上官司,「因此,書記官開庭時得小心謹慎,平日更要補充法律知識,才能勝任這個工作!」
書記官做什麼?考什麼?
1.應試資格:四等為年滿18歲高中職以上學歷,三等為18~55歲,專科畢
2.工作內容:掌管記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
3.薪資:四等書記官月領約42,000元,三等書記官月領約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