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助理到法官左右手,收入加倍!
作者/祝康偉 | 20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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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四等司法特考項目中,近幾年報考人氣最旺的莫屬書記官。 究其原因,不外乎錄取名額動輒3、400人,在司法特考中年年稱王。進入後,薪水從40,000元起跳,加上無論升等或轉考律師、司法官,升遷管道亦暢行無阻,自然讓人趨之若鶩。 曾擔任任《麻辣天后宮》執行製作的鄭宗仁,即是被種種優渥條件所吸引,毅然拋下五光十色,將書記官當作生涯的新起點。
4.升遷:四等考取即為委任3職等之公務員資格,參加晉升薦任官考試並經訓練合格,還能擔任薦任第7等職務。三等考取後,則為薦任6職等。三、四等書記官,若擔任地方法院書記官,最高職等為9職等,若在最高法院,則為簡任11職等的書記官長
5.報名日期/考試日期:今年5.13~5.21/8.15~8.17
6.考科:
◎普通科目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專業科目
四等書記官:民法概要、刑法概要、法院組織法、民事訴訟法概要、刑事訴訟法概要
三等書記官: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7.錄取率:
四等書記官97年度10.45%
96年度8.19%
95年度7.98%
三等書記官97年度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