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決戰點,搶攻年輕消費者
作者/吳凱琳 | 20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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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秋季開播的美國電視影集《英雄》,不僅創下最高收視率,更是美國國家廣播公司5年來最受歡迎的影集。 無論從編劇到產品行銷,《英雄》都創下新典範,改寫產業既定的遊戲規則。
.網路漫畫:每星期播完一集,網站就會刊登新一章的線上漫畫,提供當集影集內容相關的背景介紹。每期漫畫平均吸引了100萬名閱讀人次。
5.行動裝置
.手機電玩:共有11級,玩家可自行下載到手機裡。
.益智遊戲:每星期網站會公布與當集影集內容相關的問題,只要通過測驗,便有機會贏得1,000美元的獎金。
.創造你的英雄(CreateYourHero):影迷可以自行創造自己的角色人物,將來有機會成為網路漫畫的角色。
6.印刷製品
.漫畫:將前34週的網路漫畫內容集結成書,一本銷售29.99美元,上市2個月後立即再版。
.雜誌:雙月刊《英雄:官方雜誌》(Heroes:TheOfficialMagazine)每本價格6.99美元,內容包括主要演員的報導、測驗、海報等。
如此多元的互動介面,不僅成功創下超高收視率,更帶動周邊商品的銷售,《英雄》影集第一季的DVD銷售超過170萬套,成為NBC在2007年最暢銷的DVD產品。
不僅如此,這些互動介面更創造了龐大的異業結盟商機,日產(NISSAN)汽車便獨家贊助網路漫畫及虛擬現實遊戲的活動。電信業者斯普林特(Sprint)獨家贊助手機益智遊戲等活動。科技大廠思科(CiscoSystem)為了促銷新上市的監視器產品,也找上NBC要求合作。
儘管所有人都在唱衰電視媒體,各種研究報告顯示,年輕人早已拋棄電視,全心擁抱網路。然而,包括克林在內這群被稱為「好萊塢怪傑菁英」(Hollywood’sGeekElite)的創意人,卻反向利用網路互動科技,寫下另一則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