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後才離職,領得到資遣費嗎?
作者/朱瑞陽 | 200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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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林東明的公司最近快要被別家公司併購了,他很擔心,一方面不知道一旦合併後,新公司還會不會繼續用他?另一方面他又擔心新公司如果繼續用他,他自己也可能因為不喜歡新環境而離職,如果合併之後要離職,還領得到資遣費嗎?還有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呢?
還有一種情況是,合併後如果新雇主大量解雇員工,員工就可以透過《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來保障自己。善用《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但怎麼樣才算大量解雇?舉例來說,如果雇用勞工人數500人以上的雇主,在60天內解雇超過五分之一的員工,就算是大量解雇。
由於併購案通常是超過500人的大規模企業,所以假設新雇主解雇了超過五分之一的員工,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又無法達成共識,勞工局就會安排成立協商委員會,並指派就業服務人員協助。
而如果協商不成,勞工局也會協助訴訟,並提供訴訟期間必要的生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