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委婉降員工的職?
作者/張瑞明 | 200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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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職,其實等於昭告全公司,這名員工是不行的、不適任的人。如何做,才能顧全勞資雙方,不造成傷害?
我印象中,被降調的員工有八成最後會選擇離開公司,因此若希望降調員工的職位、又想留住員工,有一些較委婉的作法,能夠幫助員工在組織裡找到下一個可發揮的舞台,也是企業中常見的。
1.明升暗降
首先是明升暗降,例如將總經理升為副董事長,但是副董事長是不帶兵打仗、沒有實權的,即使大家也隱約可以感受到公司的用意,但是對該員工的傷害較小。
2.主管調為幕僚職務
再者,是將員工從主管職務調為幕僚職務,例如將業務主管改調為專案主管,職位雖然改變,但是薪水與職級均維持不變,員工也可能因此而找到全新的舞台。
3.從核心調為邊陲支援人力
還有,將員工從核心工作調往支援性質的職務,如從業務單位調往行政單位,員工的重要性與價值雖然大不如前,但是員工能夠在這個職務上且戰且走,掌握思考去留的空間,總比立刻被組織降職或是辭職走人的結果來得理想。
無論員工表現如何,公司都應該及早處置,而不是到最後才將員工降調職務;同時切記,永遠不要說服員工接受令他心不甘、情不願的職位,這樣對誰都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