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回生命中的感覺
圖片來源:王竹君
為什麼我過了那麼多年才想通?因為當時認為上班是去畫畫,是做我喜歡做的事情。過去我以為,上班和上學、服兵役應該不一樣,還有錢拿,但後來發現,我不快樂的理由是,上班其實和這兩者一樣,都是我每天「必須」要去做的事。這是直到我29歲才認知的。
當時我剛結婚沒多久,和我太太說,我不想去上班,太太說那你就辭職。過了一個星期以後,她也不想做了。當時她在《聯合報》,前途也非常好。我們當時離開工作,沒有儲蓄,還有房貸,只剩下稿費。
離開工作沒多久,1990年,我們自己出了《雙響砲》第三集,找人編、找人印,再請出版社經銷,和出版社拆帳。當時我們都沒有把握會賣得如何。第一批印了2萬本,沒想到過一個星期,出版社就通知我們再印2萬本。
印書好像印鈔票
最早的時候,我們為了保有自己的生活,還維持一年半出一本書,每天我可以關在樓上畫畫,幾天也不用下來。但後來書賣得越來越好,一年就出一本,也陸續畫了《醋溜族》、《澀女郎》等。到了1995年左右,我的書在台灣已經賣得超過100萬本。
那時有一種感覺,出書好像在印鈔票一樣。但我也忙得很開心,覺得心中有一股熱情。
後來又走到另外一步,因為發現有太多事情可以做,所以我自己成立工作室,也開始接很多業務。那時業務非常好,如和Konica合作抽印本,一印就是一百萬本;還和信用卡公司合作,用漫畫人物來做信用卡、百貨公司櫥窗等。當時每天忙到一早10點進公司,到晚上11、12點都不出來。
可是中間有接近一年的時間,我整個人都變了。我不再會笑、話變得很少,再也沒有生活。以前很重視週末和家人出去玩,但再也沒有了。
有一次,我到工作室影印自己的圖,竟然想,如果打開窗戶跳下去,就不用做這些事了。
從前我畫,是因為畫畫很快樂,但那時候,一點都不快樂,而且已經喪失本性。我畫畫一直都是順著本性,如果畫不出來,會告訴自己「去玩吧」,等玩回來,又可以繼續畫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