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魚學Manners
在《穿越時空愛上你》中,19世紀的公爵休.傑克曼跑到21世紀的紐約。他服裝整齊,替女士拉椅子,女士離座時先站起,用溫柔的火柴替女士點煙,追求女士前先清楚告知,深夜不打電話打擾女士,早上替女士做乳酪草莓夾吐司,晚上替女士蓋好被子後就非禮勿視。當女警要求他把他溜的狗的大便撿起,身為貴族的他說,「恕我『尊敬地』婉拒。」
無疑的,他立刻成為21世紀最受歡迎的男人。
公爵的魅力在哪�?簡言之,他有「manners」。
我不知道「manners」要怎麼翻。但我知道它是一種我們都學過、卻不完全懂、更不願意、或有能力,認真執行的概念。它應該是儀態、禮節、規矩、教養、體貼、善良的混合體。就像公爵說的,「人生不應該忙於tasks(工作),而應該忙於taste(品味)。」Manners是一個忙於品味的人的自然舉止。在什麼地方,該穿什麼衣服,講什麼話,做什麼動作,都是manners的一部分。它像氣質一樣,需要培養和學習。
可惜我們學習的興趣很低。在21世紀,特別是在紐約或台北這樣的都會,我們不但不重視manners,反而以一種嘲笑的方式看待,覺得那是封建時代的產物,過於溫吞,沒有大眾媒體所賴以生存的「衝突」。在都會,撇開那些極度boring,整天被tasks奴役的人不講,稍微開竅有趣的人,追求的是冷酷、犬儒、嘲諷、驚世駭俗。誰講話越毒,誰越聰明。誰的行為越卑鄙,越受媒體歡迎。《穿越時空愛上你》中,梅格.萊恩語重心長地對她科技新貴的前任男友說:「史都華,我在你身上投注了我一生中最好的4年。」前任男友的反應竟然是:「你最好的就只有那樣?」
這種冷血,每天上我們的雜誌封面。
我們不追求manners,追求「酷」。我們不追求骨子的溫柔,追求疏離的皮肉。某些流行的服飾、歌曲、態度、語言,表面上標榜的是酷,骨子�卻沒有創意,在上一季就在紐約做古。表面上標榜不在乎,其實是沒有安全感,害怕稍稍放鬆弱點就會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