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轉寄電子郵件的革職風波
作者/林孟儀 | 200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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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聯電以「不務正業」為由,將10位任意轉寄董事長曹興誠致員工公開信件的員工予以革職。聯電此舉,在園區網站上被戲稱為「白色恐怖」。到底網路使用的規範與法律依據何在?今後當我們按下滑鼠的那一刻,是否還需要多一些考慮?
圖片來源:王竹君
「台積電對於機密資訊的保護,一切從教育訓練著手,」台積電法務部經理方淑華強調。
四年前,台積電外聘顧問,花了兩年的時間,重新檢討內部的機密資料保護機制,正式實施「業主資訊保護計畫」(PIP,proprietaryinformationprotection),範圍從網路、貨物進出、門禁到碎紙機的設置,都訂出詳細、具體的資訊保密方案。
「制度設計完善,仍要回歸教育員工的原點,教員工分類、處理不同等級的資料。在台積電,最機密的文件甚至連傳真都不行,必須親自送達,」台積電公關室經理曾晉皓強調。
每個月,台積電每個部門還會選出一位「糾察隊員」,交叉審查彼此資料的處理及保密狀況。
「資訊保密是員工基本的認知,沒有部門的分別,」方淑華指出,例如,研發部門掌握關鍵技術與製程;銷售部門處理客戶及報價資訊;財務單位接觸公司第一手數據資料,即使早晚都會對外公佈,但時機不對,將帶來衝擊。
方淑華認為,員工洩密多是無心之過,公司平時唯有養成員工保密的意識,才能避免無形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