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他方?
作者/蕭蔓 | 200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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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假如我們不能改變這個世界,那至少應該改變我們的生活,自由自在的活著。」(某汽車廣告文案,摘錄自米蘭.昆德拉《生活在他方》)
圖片來源:杜志剛
很多人冷感,反正管不了政治的醜惡,就改變自己的權利:從不投票、從不抗議、從不表態,除了乖乖納稅,繳個人稅、房屋稅、汽車稅、印花稅...,對政府怎麼花這些錢,比一個過境轉機的外國人還無動於衷。
結果,完全把「這個世界」關在門外,自己的生活,愈過愈像米蘭.昆德拉的書名─《生活在他方》。
明知道老闆的決定,不論對錯,肯定會影響自己的工作,還悶著頭「只做自己的事」。開始的時候,被貼上「自了漢」的標籤,久而久之,演變成「這個人,根本沒有團隊精神」。
很快,「明哲保身」是一派、「積極參與」是另一派。前者能力再強,很難被視為主管、接班人才。後者即使業務表現平平,在高層眼中,卻總是用心栽培、讓他多擔點責任看看。
改革份子眼中閃亮的光芒
結果,你在「這裡」工作,發展卻在「他方」。你在「這裡」生活,人生卻在「他方」。或許,這個世界真的很難改變。除了拒搭骯髒的計程車、拒絕刷卡、儘量做垃圾分類、開車不按喇叭...,這些自己能控制而且也不太麻煩的行為,對於投身環保、工運、保護雛妓立法、造橋、捐贈骨髓,甚至開會的時候,理直氣壯的向老闆表達不同的意見、辯論公司策略的擬定。大部分人(包括我在內)總是覺得「有用嗎?」、「反正沒有用!」只是坐在椅子上,看著那些出錢出力、搖旗吶喊的「改革份子」,每一步都有挫折、每一步都改變了他們身旁的世界。
不知道為了什麼?我總是在改革份子的眼神,看到某種閃亮的光芒,從他們帶勁的奔走中,感染到一種活在「這裡」的篤定,比起「生活在他方」的人,彷彿,多出一份生命力道。
(作者蕭蔓現為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