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機歹歹,我該兼差嗎?
作者/葉微微 | 200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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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先倒過來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容忍員工只對你投入部分的心力嗎?但是現在時機歹歹,有個雙贏的對策,可能才是最佳選擇。
第三,該項政策是否能夠永續經營,保證日後不出紕漏。企業必須想得夠遠、夠周到,才能做出允許或禁止員工兼差的決定。
工作績效不為兼差打折扣
就員工而言,應謹記企業給員工薪水,買的是員工百分百投注於工作的產出成本,不該打折扣;所以如果員工兼差太過,影響到正職的工作品質,對公司並不公平。
所以員工若想兼差,必須顧慮到兩個因素:公司的政策是否允許兼差,及兼差所運用的時間為何。
不過,最近經濟不景氣,失業率又高,有些企業可能為避免財源而建議員工多休假或輪班。如果公司縮短工時,連薪水都縮水,員工為了一定的生活需求,才有正當理由與立場和公司談一談,請公司適度放寬兼差的規定。
除了不景氣的情況,若員工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而不得不兼差時,員工應該對公司說清楚,雙方約束暫時允許兼差之期間、特殊條件要求、何種情況下得再重新討論兼差之必要性等事項,明列為工作契約中的特殊條款,以資遵循。
雖然開放員工兼差總會牽涉到棘手的「公平原則」與「比照辦理」問題,但企業禁止員工兼差,雖一勞永逸,卻絕非雙贏的政策。企業若能視情況,在員工不影響績效、達到業績標準、不違反企業利益的前提之下,適度、適情、適量允許員工兼差,才是雙贏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