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認股權證,否則免談!
你又多了一項分紅的方式!叫做「員工認股權證」。
過去,公司以「分紅配股」、「員工優先認購新股」來獎勵員工。然而,配股的前提,需要公司有盈餘,優先認購新股又需要公司有現金增資,對於連基本經營都有問題的公司而言,何來盈餘與現金增資?結果是,員工紛紛往賺錢的公司流動。
賺錢的公司同樣遇到難題。股票一發,員工立刻跳槽,跳到配股配得更好的公司。新竹科學園區的跳槽風就根源於此。
<spanclass=’Doc’>什麼是「認股權證」?
</span>
今年八月二十日,「員工認股權證」制度開始實施(現只適用於上市上櫃公司)。
假設你服務於已上市或上櫃的A公司。A公司於八十九年十月一日發行「認股權證」給你,當天的收盤價為79元。A公司決定你的認股權證「執行價」為80元(認股權證的執行價格不能低於收盤價),股數為5000股。
兩年後十月一日,你可以開始執行你的認股權,也就是可以用80元的價格,向公司買5000股。
假設A公司的股價已漲到120元,你將手中持股賣出後,可以獲利(120-80)元×5000股=20萬元,屬於「證券所得」。在台灣尚無課徵證所稅時,這20萬元並不需要課稅。
你也可以選擇不執行認股權。比如A公司此時股價60元,執行價卻達80元,當然就沒有執行的意義。
你可以不必立即執行認股權,但必須在九十九年十月一日前執行(存續期間十年),如果都不執行,認股權就消滅。
儘管公司各有其考量,不一定會採行這個制度,「但長遠來看,這個制度對留住、獎勵員工會有正面幫助,」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薛明玲指出。
員工認股權證制度的精神在於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員工的努力就反映在股價的上漲。在美國,這個制度已行之多年,就是現在引起熱烈討論的「股票選擇權(stockoption)」。
<spanclass=’Doc’>「股票選擇權」的迷思
</span>
特別是在網路產業,股票選擇權可以說是維繫員工「苦撐」的原因。
網路公司員工李宜,工作不久之後發現薪水實在不理想,打算跳槽高科技公司。主管祭出「提高股票選擇權條件」,終於把他留下。「希望這家公司真的能上市,否則我留下來就不值得了,」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