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服務並非長久之計
圖片來源:黃建賓
其實,政治本來就是一種服務業,而且像律師、會計師一樣,是一種內涵很專業、影響範圍廣泛的服務業。不過,要是看台灣的民意代表每天服務的項目,我想只能用五花八門、令人嘆為觀止來形容。從轄區內選民的外遇問題到交通事故出面協調責任、理賠,甚至是幫忙安插人到公家機關擔任工友,簡直是上天下海,無所不包。民選的民意代表固然如此,連非民選的內閣高官,也一樣對升斗小民的一舉一動都要回應跟關注。
表面上,這樣的服務非常「周到」,也很貼近市場(選民),但長期來看,這些作為到底有沒有實質意義?若用所謂「品牌經營」的角度檢視,是讓個人品牌更鮮明,還是最終只流於表面,反而讓服務的實質變得更模糊?
只有表面,容易陷入負向輪迴
社會真正需要民意代表提供的服務,應該不是幫個人解決日常難題。如果這些問題必須找「有力人士」出頭才有解,表示社會沒有健全、合理的機制,修正現行法律基礎建設的缺失,才是民意代表應該發揮功能的地方。不過,政治人物提供「表面功夫」的服務,現在不但佔據絕大多數的時間,更彷彿只有靠這些,才能直接讓選民感受到有沒有努力、夠不夠用心?政治服務的本質到底做到多少?有沒有達到一定的目標和水準?反而成為一個引不起大多數人關心的議題。
連帶地,這造成另一種服務判斷的偏差。比方說,要是在飯店中有客人一邊吃飯,一邊用iPad看影片,卻不願意戴耳機,通常我們會上前勸說,避免打擾鄰座客人。但是從政治服務的邏輯,假設這個人剛好是選區內的樁腳,那就絕對不能不服務他,說不定還要大張旗鼓,為他開個記者會,聲援「為什麼消費場所中,沒有聽音樂的個人自由」,才會讓他覺得「當初投你一票很值得」。
看似「親民」的政治服務哲學,實際上,除了讓政治服務惡質化,政治人物思考的高度下降,這些「暫時性」的服務,沒有辦法豎立高度差異化的個人品牌,所以政治人物也必須不斷重複再重複地提供類似服務,才能取得一時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