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終結創業失敗大調查
因此,創業專家普遍建議,除了「一次投入」型的資本外,手邊還要準備一筆假設3到6個月間完全沒有收入的「周轉金」,這才是估算所需資本的正確方式。
關於創業夥伴的選擇,也是一門大學問。是不是好朋友就一定適合合夥創業?其實未必如此。
「合夥是一種動態改變的關係,」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經營輔導專家協會理事長廖昭昌指出,他見過太多因為合夥人意見不合,結果不僅無法決策,還落得不歡而散的例子。
所以,不管一開始多麼合作無間,廖昭昌說,雙方都應把拆夥機制放進股東協議書裡,不要「礙於情面」不說,後來反而引發紛爭。同時,這也是一種保護公司的方法,至少讓合夥人想退出時,為公司爭取半年到一年的緩衝期,不至於立即引發股東資金抽腿的危機。
最重要的,整份合約應朝著「合夥對大家有利,若我不遵守合夥諾言,我將是第1個受害者」的方向設計,才能建立雙贏局面。廖昭昌也提醒:既然選擇了合夥,就要謹記:必須「不斷創造被合夥人利用的價值。」
創業者另一個常見的盲點,是太輕忽市場與客戶的壓力。比方說:先創業,再找客戶。
但對沒有品牌與知名度的新創企業來講,要客戶主動上門,本來就加倍困難。對創業者,「你就是公司,你就是品牌,你要把自己賣出去,」負責104外包網的經理田居正指出,就算做SOHO族,也不是光有技術就夠了。若不能有業務的經驗,至少也要有業務的膽量,受得起開拓客源的挫折。
創業需要耐心
不管是對成功的嚮往、對財富的渴望,創業的吸引力無法擋,無非是因為它牽動所有人對未來美好結果的想像。然而愈大的成功,往往也伴隨愈大的風險,需要時間醞釀成果。
調查中另一項值得注意的發現,是大多數人對創業的耐心都不太夠。當問到「能忍受多久時間虧損才回收創業成本時」,52.2%的受訪者表示「只能忍受1年」,換言之,第2年就要回收創業成本。其餘43.6%也認為,頂多在3年內也必須回收(圖8)。
若是跟多數創業成功的故事比較,這段受訪者能忍受的「等候收割期」顯得相當短。即使是簡單的個人事業例如開咖啡廳,丹堤咖啡創辦人方淑宜表示,她當年也經過了長達2年的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