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最佳企業雇主
圖片來源:Cheers雜誌
你可能好奇,這5家企業,營業規模大小的差異甚大;成長速度快慢不同;分紅獎勵制度也不一,為什麼還是員工心目中的最佳雇主?
最佳企業雇主的定義
所謂的「最佳企業雇主」,並不是以傳統的資產或經濟報酬作為評價標準,而是從員工在企業中的成就感受來評價企業。
翰威特在調查中指出,讓員工在一家公司有成就感的定義,不是只有提高員工對公司制度的滿意度而已,更重要的是讓員工在滿意度之外,也有強烈的敬業動機。它包含3個重要的層面:樂於宣傳(SAY)——主動對外宣揚公司的優點;樂於留下(STAY)——喜歡留在這家公司;樂於全力以赴(STRIVE)——願意付出更多時間或心力幫公司達成目標。
因此這5家企業在員工心目中,或許不是最闊綽的,但卻都是讓員工樂於宣傳、樂於留下、樂於全力以赴的最佳企業。尤其在對待人才的態度上,他們都是懂得「慧眼識英雄」、主動挖掘員工潛力的伯樂。
因此這5大企業的員工,對於老闆在對待潛力員工時,是否有做到「提供加速的學習機會」、「提供加速的升遷機會」、「給予特殊專案歷練」、「特別重視潛力人才的評量」,同意度都高達100%,明顯高於其他企業(表2)。
因為願意投資人才,最佳企業雇主也創造了一個讓員工與獲利都雙贏的正面效應。不僅員工敬業度高,企業在投資報酬率上,也高於其他企業。
薪水不是問題,資源才是關鍵
在此次調查結果中,便證明這個雙贏效應——最佳雇主的股東報酬率達14.9%,其他企業僅有10.1%。
另一方面,在可能影響員工敬業態度的指標中,一般人以為很重要的薪水或福利,最後並不是最關鍵因素,而且會採取薪水做為誘因的企業,僅有41%,其中「最佳雇主」只佔了20%。
如果薪水不是問題,那麼關鍵因素到底是什麼?
對台灣員工來說,最希望雇主激勵他們的方式,前三大依序是「資源」、「工作環境」、「工作任務」。(表3)
這個結果,對以股票分紅來吸引人才的台灣高科技業而言,是一個很好的提醒,因為過去一年裡,電子業一波又一波的集體跳槽風,恰好凸顯出以金錢留人的脆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