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跨科技法律的專利工程師
圖片來源:邱瑞金
不過,國內傾向由企業來培養專利工程師,主要也是為了彌補台灣的教育體制缺陷,無法立即滿足市場上對專利工程師的強烈需求。
美國的法學教育從研究所開始,容易養成原本即具科技背景的法律人才,台灣則是一路念法律出身。
所以陳國慈認為,由企業培養科法人才,是個很好的起點。美國高科技公司就非常支持技術人員再進修法律,尤其,IBM在全球有三百多位律師,並在美連續8年蟬聯專利獲證數量第1名。
她提到,台積電除了支持清大、交大新興的科法所,也設立「智慧財產獎學金」,每年提供清交及成大學生一個到國外念智財碩士的獎學金名額,目前已經有五、六位同學依此完成學業,畢業後並不限為台積電服務。
除了企業界,資策會科法中心與工業局合作,以開課、研討會的方式,輔導廠商養成專利種子學員。
理慈則是訓練新人先將專利說明書英翻中、中翻英,再學習做案例分析訓練,最後才能開始寫專利說明書、學習處理專利糾紛。
將肯定與光環留給自己
從專利的申請、獲證到應用,以及發生訴訟時的分析、戰略擬定,都是專利工程師的業務範圍。
因此,專利工程師必須熟知專利的審查基準,並具有專利檢索與分析之能力,才能發掘、管理企業的專利、擬定專利策略,協助判斷或迴避專利侵權問題,甚至成為主導企業研發的諮詢顧問。
值得注意的是,專利工程師可以不必具備律師執照與資格,當發生侵權訴訟時,僅負責幕後策略的擬定,再委託律師進行訴訟。
「研發必須歸功於團隊,專利工程師卻能將光環留給自己,」蔡玉玲指出,專利工程師有機會獨當一面,表現出色的話還能成為事務所合夥人,若有律師執照,也能打訴訟,前景可期。
不過,未來若想成為頂尖的專利工程師,市場經營與行銷的敏銳度不可或缺。
因為對高科技產業而言,侵權訴訟只是手段,市場經營及行銷策略才是最終考量。
專利,不再單純地等同於法律問題。運用專利,可以遲緩競爭者的研發能力,甚至,能夠讓競爭者全面退出,在市場上消失。
因此專利不只為企業帶來權利金的營收,也讓企業有更多的籌碼,與競爭者談合作、談交叉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