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剛出生的小孩,誰照顧?借鏡北歐反省台灣的托育政策:「國家一起養小孩」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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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寶寶剛出生,誰來照顧?有些家長偏好「自己」帶,而這「自己」有9成以上是媽媽。那工作呢,要離職,還是換離家近、不常加班的工作?爸爸一份薪水養得起一家嗎?請上一代幫忙,會不會吵架,每天往返接送會不會太累?請別人照顧,信得過、付得起嗎?這應該是懷胎十月中,所有家長左思右想、百轉千迴的大哉問!
我們(註1)做了一份調查,想知道台灣現在育有2歲以下幼兒的家長,最喜歡的托育安排為何?結果發現,雖然有4成家長認為「在家專職育兒」最理想,但有6成的家長希望可以找到妥適的方法繼續工作。
結果發現,事與願違者不少:家長屬意祖母照顧的僅約2成,但實際上是祖母在照顧的卻逼近4成;希望兼顧工作的家長雖有3成,真能如願以償的卻只有1成!更有意思的是,我們明顯看到「性別及階級」的影響:對那些無法擺脫沉重母職與低薪、長工時的勞工家庭來說,照顧成了逃不掉的義務;而經濟稍寬裕的家庭,才有資源去選擇育兒方式。
養兒育女的第一個囚犯困境:性別化的照顧選擇、處處可見的義務性母職
是否注意到,這些所謂的「選擇」,影響的不僅是「家長」(當然多數是媽媽),也牽涉許多長輩(當然很多是祖母)的生活安排,以及保母和幼稚園老師的勞動樣貌。而這些「照顧者」,不論有酬無酬、親屬或專業,9成5以上都是女性!
以台灣五都育有嬰兒家長為例,當問到「你是否贊成女性從事全職工作?」答案隨身分而不同。50%的受訪者贊成結婚但還沒生小孩的女性,可以全職工作,但只要有了學齡前小孩,贊成比率驟降到14%。反之,認為媽媽不要工作或兼職就好的比率,從不到1%上升到12%之多。
這個支持女性工作的態度轉變,也如實反映在就業行為上:2011年,台灣當代有偶的女性在成為媽媽前的勞動參與率高達75%,當媽媽後(子女均在3歲以下時)降為61%。可見從「妻子」到「母親」,至少把1成5的女性「擠」出職場。但留在職場的,往往也躲不過蠟燭兩頭燒的窘境,忙完了白天長工時低薪工作後,還得衝回家「上第二班」,從事「照顧」這項「無酬工作」!當然,在性別文化尚未完全解構的當代,多數疲於奔命的是女性!有人輪替的雙親尚且如此,無人可換手的單親處境又有誰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