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剛出生的小孩,誰照顧?借鏡北歐反省台灣的托育政策:「國家一起養小孩」才是王道
作者/王舒芸、王兆慶、覃玉蓉 | 大家出版 | 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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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歐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光是「雙薪」不足以兼顧照顧與就業,「整個國家一起養小孩」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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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所謂的托育「選擇」,仍與「家戶內」及「職場上」的性別分工息息相關。
當托嬰仍有8成是家人擔綱,照顧責任只是從全職媽媽移轉到阿嬤;當女性平均薪資仍僅為男性的8成,當許多雇主認為在職場就該心無旁騖,整個社會卻對「多數勞工同時是照顧者」的事實視而不見,那麼,當照顧與就業難兩全時,退出職場的、換工作的、請育嬰假的、在職場受歧視的,永遠都是女性居多。至於男人,在生育前後不論就業率、薪資、工時,變動都不大。
優質、平價與勞權,養兒育女的第二個囚犯困境
在家戶內的托育選擇,會面臨照顧與工作的兩難,也可能有照顧責任性別化的疑慮。那把孩子送給專人照顧,又會遇到怎樣的困境?
以收入中上的家庭來說,也就是收入約為6萬8千元的家庭,相較於全台保母收費的中位數1萬5千元,托育費就占這些家庭所得的22%。也就是說,那些月所得低於6萬8千元的育兒家庭,連第一胎都無法送托,哪來生養第二胎的能力?這種情況下,誰會被迫留在家裡無酬承擔那份多數人付不起的勞動?
圖表:實際照顧安排──依家庭收入分(2013年)

如果放任市場機制決定服務價格,所得/階級這把刀,把有類似照顧需求的家長,硬生生地切成零碎的光譜。上圖就活生生展現了,當這個社會仍只把托育當作私人的「妳/你家的事」,那麼,托育安排就不是個人選擇,而是活生生的性別與階級的交織產物。
怎麼解這個性別與階級交織的套?
托育:從婆婆媽媽的家務事,到政府市場聯手的天下事
北歐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光是「雙薪」不足以兼顧照顧與就業,「整個國家一起養小孩」才是王道。與其說托育政策是為了提高生育率,不如說是為了落實養育責任的均等。
福利國家存在的意義,就是要減緩不同家庭與階級衍生的不均等,讓兒童受照顧的權益不受出身影響,讓父母在就業與照顧間有選擇的「自由」,不用只憑運氣(長輩有無)、拚實力(薪水多寡)、等老闆慈悲、看同事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