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革命家到倡議者,Uber和政府的角力誰上誰下?
作者/鄭閔聲 | 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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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年,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與協同消費(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被視為推進文明與經濟發展的革命性概念。在這思維下,政府角色應該是竭盡所能,協助共享經濟發揮最大效益,而非以「陳舊過時」的法規,箝制創新營運模式。
圖片來源:陳應欽
Uber之所以選擇「軟著陸」,原因除了政府祭出鐵腕,還包括在地競爭者大舉挑戰。
在台灣,交通部公布的「多元化計程車方案」,其實就是政府支持的「台灣版Uber」。其他像是印度的Ola、馬來西亞與新加坡的Grab、韓國的Kakao Taxi服務,甚至是新興市場緬甸的Oway,同樣來勢洶洶。
昆洛潘亞認為,類似的車輛共享業者並非競爭者,「和Uber競爭的是那些質疑車輛共享的舊思維。」
然而,當提供類似服務、且更熟悉當地社會文化與法令制度的業者進入市場,勢必壓縮Uber與政府談判時握有的籌碼。放軟身段,以「倡議者」身分,取代原本強硬的「革命家」姿態,顯然較有助於Uber這個指標性新創公司,挽回近期因公關危機而受損的形象。
不只車輛共享,包括Airbnb、oBike等共享平台,近期也面臨公權力介入壓力。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共享經濟日益普及後,陸續產生的交易糾紛、安全問題,讓消費者逐漸改變心態,認為政府適當管理,是更有效率的運作方式。
另一方面,各界傾向「溺愛」新創企業、期待它們在較小拘束下得以不斷精進服務的情況,亦開始反轉。包括《時代》雜誌(TIME)、《富比士》雜誌(Forbes)在內的美國主流媒體也陸續發聲,呼籲矽谷新創企業強化公司治理。
當以善意互惠為基礎的共享經濟規模持續擴大,成了人類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新創企業也應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創造更高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