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驅使我們迫切想去做某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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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研究意義與快樂的不同,會發現感到有意義的事情不見得會讓我們快樂,這結果也許和一般直覺相左。
此外,宣稱人生有意義的人往往喜歡利他,而著重利己的人則宣稱自己的快樂都很表面。當然,「意義」是個籠統的概念,不過它的基本性質與目的、價值及影響力有關,牽涉到比自我更大的層面。
德國哲學家弗里德里希.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指出,人生最大的報酬來自於我們的不幸經歷。以我的故事為例,藥膏刺鼻的氣味、聽到比爾的尖叫與呻吟、看到他家人令人同情的悲痛,把我也帶回到自己的悲慘遭遇。這一切都非常可怕。
然而,到了最後,我透過和比爾以及他家人的對話,從共通的痛苦獲得一種複雜又獨特的情緒振奮。我被一種認同與同情他們的感受所激勵。我感覺到我自身的苦難並沒有白費,我可以做些什麼去幫助其他人——而且是只有我才有資格去做的事情。
我們都知道有些人即使在最不愉快的情況下,也能獲得極大的意義感。例如,我有個朋友在安寧中心當義工,多年來陪伴許多人度過人生的最後階段。多少個漫漫長夜,她坐在病人床前,握著他們的手,輕聲唱歌給他們聽。
她將自己視為「死亡的助產士」。「這是出生的另一端,」她說,「能幫助他們走出那扇門,我覺得很幸運。」還有義工照顧在漏油事件中波及的鳥類,清理牠們身上又臭又黏的油污。許多人花時間待在遭受戰爭蹂躪的危險地區,努力救援無辜百姓免於疾病和死亡,或教導孤兒們識字。
他們的痛苦真實又具體;他們深刻地感受到自己在做真正有意義的事情。他們讓世人看到人生的目的遠大於小我的這個堅定信念,並激勵我們加倍努力,甚至自己受苦也在所不惜,這一切只為了獲得更多的意義。
每一位肩負治療我、這項神聖任務的護士,顯然不喜歡撕掉我身上的紗布,更不願聽我尖叫並懇求他們住手。儘管我的感覺糟透了,但他們也不是要傷害我;他們只是稱職的慈悲之人,努力讓我的人生更美好。
請求他們把治療延後一下、晚一天再進行最難受的部分、接受我延後痛苦的請求,當然都會容易得多,但他們並沒有答應。多年來,他們不畏艱難地執行困難的工作,讓我的復原狀況有顯著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