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MySpace與Facebook的此消彼漲,我們學到一件事:網路世界沒有第二名,只有贏者通吃。
首頁 高效工作 人物專訪 網路品牌沒有第二名的生存空間? 作者/高端訓 | 2018-01-01 瀏覽數 9874 從MySpace與Facebook的此消彼漲,我們學到一件事:網路世界沒有第二名,只有贏者通吃。 圖片來源:unsplash.com 分享到 Facebook 分享到 Line 分享到 LinkedIn 複製連結 字體大小 這兩個例子都證明:即使市場競爭地位已成形,只要找出未被滿足的顧客與產品,把利基市場做得比巨人還精、還深,還是能在巨人身邊占有一席之地。這個策略也完全符合經營實體品牌的「定位法則」與「焦點法則」。 所以,網路世界真的沒有第二名品牌嗎?答案恐怕不一定。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我們就可以在大品牌旁邊,找到非常、非常多的創業與創新機會了! ※更多精采內容在1月號《零工經濟來了》│博客來|天下雜誌網路書店│雜誌訂閱專區 1 2 策略思維 市場洞察 數位行銷 延伸閱讀 1 讓Y世代買單前,先做朋友! 2 獨創「點線面」戰略 每月帶進千萬業績 3 「別再只想要撿天下!」談台灣人才的困境 4 狼不做市場分析,只會朝著血的味道殺出路來 你可能有興趣的 品牌實戰學:讓品牌為你實踐倍數成長 to BE:建立品牌創造被需要的理由 品牌大學問:打造創品牌、養品牌、管品牌的實戰力,贏得超額品牌紅利 學習的革命2.0:AI與疫情如何改變教育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