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錢,不代表現實;愛錢,才會更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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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社會混得開,你得有錢、有知識
國小四年級,崴爺讀了法國作家雨果的長篇小說《悲慘世界》,這是一本讓人看完之後,心裡灰濛濛、沉甸甸的小說。「悲慘世界」裡單純無知的女工芳婷,懷孕後被情人拋棄,於是把女兒寄養在親戚家,孤身到到工廠打工,後來因為被發現未婚生子而被解雇;她為了支付女兒的寄養費用,只能把牙齒拔了、頭髮剪掉拿去賣錢,為了錢,還淪為妓女;最後芳婷被抓了,因病去世,連女兒的最後一面都沒見到。
雖然小說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紀初的法國,但我相信,這樣的故事到二十一世紀的現在,還是繼續在發生。知識匱乏、沒有經濟能力,是讓人淪落悲慘世界的主因。雨果用《悲慘世界》點出了三個社會議題:貧窮讓男人潦倒、飢餓使女人墮落、黑暗使兒童殘弱。
崴爺分享一個真實故事。有個朋友的長輩被人惡意侵占財務,想要找律師提告,但委託律師需要一筆不小的費用,他無力負擔,所以採用了另一個方法,到派出所報案。但朋友的長輩只有國中畢業,根本不懂得繁雜的程序和規定,他像人球一樣,被幾個派出所推來推去,到最後白忙一場。朋友找上了崴爺幫忙,我發現他的證據非常充足,只要提告應該能成立,但派出所或許有「績效」的壓力,搬出了一堆理由:資料不齊全、不屬於他們的管轄……那位長輩跑了三個派出所,沒有一間受理他的報案。後來,崴爺請在警局工作的朋友幫忙協助受理了這個案子。
這件事讓崴爺非常有感觸,原本應該保護善良百姓的單位,卻有重重的高牆,這個社會上不知道有多少善良又無知的人,就這樣喪失了應有的保護和權利。
如果那位長輩有錢,拿得出八萬塊的律師費(一般台灣委託律師事務所的行情),就會有律師幫他寫訴狀、幫他出庭、替他打完這場官司,拿回屬於他的財產。
如果這位長輩有上網蒐集資料的能力,他就會知道派出所必須受理他的報案,不然可以有申訴的管道,派出所不能這樣「吃案」。
這個人吃人的社會,到現在還是脫離不了「悲慘世界」的情節;貧窮的人、知識貧乏的人很難有能力保護自己,更別寄望別人的協助,因為大部分的人只會自掃門前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