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表演加班」了!先過好「下班後的生活」
#從痛苦到痛快
#夢想很豐滿
#現實很骨感
#專心做好一件事
#就是開心事
有個去年剛出社會的27歲上班族跟我聊到:「寶爺,我現在上班上得好煩。你以前上班上了十幾年,到底賺到了什麼?」
我想了想,決定這樣試著說明:出社會工作,在職場上表現多好、能賺到多少錢是一回事,能交到多少好朋友,才是真正的功課與價值。
離開公司之後,帶不走職位,帶不走權力,帶不走任何一段輝煌,也帶不走任何一圈光環。但,可以帶走很多自己與他人互動的美好記憶,並且憑恃著這份美好記憶,在長遠未來的任何一個時間節點上,都能與這些好朋友隨時隨地誠摯交談,真心歡笑,就像呼吸一樣自然。
我說的價值不是「人脈」,我說的是「人」,起心動念和重量都很不一樣。
加班
將近午夜,捷運開到了台北車站,兩個上班族打扮的年輕人上了車,坐在我身邊,聊著「下班時間」。
A:「今天難得我下班時還有捷運。」
B:「我也是。幸好今天主管有事提早下班,我們部門也能早點走,我才能遇到你。」
接下來,兩人不斷提到自己的工作如何如何操,自己又是如何如何晚下班,彷彿一樁樁不合理的加班紀錄就是一枚枚榮耀勳章。當然,都沒有加班費,因為是「責任制」。
瞄了一眼他們的識別證,都是所謂的「名牌大公司」。
加班,有多「不得已」?
這種名牌大公司我待過,他們的心情我也了解,會這麼晚下班,通常是因為幾種「不得已」:
1.同部門的同事們都還沒走,我不好意思走,不得已。
2.主管還沒走,我要是早早下班感覺很白目,不得已。
3.事情做不完,不得已。
4.公司是責任制,不得已。
5.為了年終獎金多一點,不得已。
來!聽寶寶一一告訴您:
1.人家不走,真的一點都不干您的事。有些人加班只是例行性表演,您何必傻傻跟著演。
2.相信我,主管也很想走,只是看到您們死撐著不走,他也不好意思走。
3.事情是永遠做不完的。
4.責任制?上班時間是打卡制,下班時間就變成了責任制,您看出其中差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