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專訪:我不想叫陳奕迅
圖片來源:王建棟
採訪完陳奕迅後和攝影記者在人行道上聊天。他憂喜參半地說,「怎麼辦?我拍到的都是Eason各種古靈精怪的表情,好像沒有一張比較正經的?」還來不及反駁,攝影又忍不住露出有點得意的表情說,「不過,這就是Eason!」
除了那些熨貼人心的歌曲,陳奕迅的率真性情與謙和風度,是歌迷們愛他的另一個原因。
作為華語樂壇的標竿人物,43歲的香港歌手陳奕迅,被封為歌神張學友的接班人,因為英文名字叫Eason,所以也被歌迷暱稱為E神。陳奕迅的國語招牌歌曲包括《十年》、《好久不見》、《K歌之王》、《愛情轉移》等,新專輯《C’mon in~》又唱紅了《誰來剪月光》、《披風》。

他經常打扮新潮,頂著一頭誇張捲髮或是愛因斯坦式的爆炸頭;在台上和歌迷無話不說、瘋瘋癲癲像個沒長大的小孩。他也會在新歌發表會、訪談中不斷提到各個專輯創作者的名字,因為他總想讓大家知道,是因為自己碰到一些很厲害的才華,才有今天的成就。
出道22年,發行超過40張國語、粵語專輯,陳奕迅曾被《時代》雜誌形容為影響香港樂壇的風格人物。根據中國道略音樂產業研究中心發表的《2016中國演唱會年度報告》,去年陳奕迅在中國開了21場演唱會,拿下3.07億人民幣(約13.8億台幣)票房,在華人歌手中排名第二(第一名是周杰倫,3.27億人民幣;第三名是五月天,2.40億人民幣)。
現在的陳奕迅,就像新專輯裡《放》的歌詞:「放開形象/跳出約束的框框/放下習慣/自由需要一點膽量」,或許還沒辦法完全「隨心所欲/我說的算」,但他自己也說,「現在做事比較自量、量力而為。」

我不想叫陳奕迅
陳奕迅的「迅」字,是由魯迅而來,陳爸爸喜歡魯迅,他和哥哥的名字裡就都有一個「迅」字。
「我小時候很討厭自己的名字,因為我覺得這名字很離群,沒有人有奕字,也沒有人有迅字。我一直都是一個很隨波逐流的人,我覺得應該跟著大隊走,我是這樣的人,」陳奕迅說,從小到大都喜歡熱鬧,喜歡群體社會的概念,連英文名字都想叫William或Jack,很普通的,不想叫Ea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