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抓不放,並不是真正的「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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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情況,也不過是既沒過期也沒過時,只是它也不再是新東西了。新的東西帶給人們的快樂,是一個三部曲——你首先有種獲得的喜悅,再來是拆開包裝時明白它是和你已擁有的任何一件物品不同的興奮感,最後是一點一點地使用這件新物品所帶來的趣味。但若是等到東西陳舊了,你只剩下探索的那最後一步,開心的程度自然也降低了。
人確實不該喜新厭舊,但除了享受舊的價值,是否也該享受「新」所帶來的煥然之感?
2. 除了保留的珍惜之外,還有為了珍惜,而太毫無保留
阿明大學時第一次墜入情網,成功地和對方交往後,卻常不經意傷害女友,最終令女友提出分手。阿明感受到從未有過的心痛,痛下決心要更加體貼女友,並真心誠意地向她道歉,女友便和他復合了。復合之後,女友一不高興他就立刻讓步,女友稍有冷淡他就鑽牛角尖,女友的任何要求他再勉強也不敢拒絕。
他的確做到「珍惜」了,但這樣的「珍惜」,真的給了阿明珍惜原本該有的意義,即在這個故事中,最好地享受了愛情嗎?不,他只是變得盲目、困乏、委屈,最終導致對女友的愛變質,兩人還是分手了——在實質上,比復合前更浪費了他的愛情。
面對失而復得的東西,時常正是這種對「珍惜」的迷思成為你再次失去它的兇手——為了不重蹈覆轍,而全神貫注於當初遺憾的部分,但這麼一來,你便無暇顧及其它原本促成你滿意它的原因,因而顧此失彼。
這次的經驗,反而讓你多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高度謹慎。人在水中垂死掙扎時,哪還能享受水的溫度?同樣地,當你感覺如臨深淵,哪還談得上好好享受與珍惜眼前風景?不只是特定一件失而復得的事物,人在面對歷經千辛萬苦,好不容易才爭取來的任何事情前,都有弄巧成拙的可能。
另一方面,除了行動上的珍惜,另一種更不容易察覺的浪費,是一種心理上的珍惜。活到一個年紀,我們都曾經歷過失去一件極其重要的事情,品嚐過那種痛徹心肺、肝腸寸斷的滋味,於是當再次面對幸福、溫馨時,總有那麼一點警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