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 英文】你是長期居住還是短期居住,英文大不同!昨天「住」朋友家該怎麼說?
查字典的時候有沒有遇過這種情況:兩個不同的單字,中文的解釋卻寫得很類似,無從判斷這兩個單字有哪些差異。
中英文迥異,有許多相似卻有細微差異的單字,導致很容易用錯單字喔。今天的辦公室情境對話帶大家看看是哪兩個單字讓人摸不著頭緒吧!
情境對話
Amy 和 Lizzy 度過愉快的假日時光,兩人逛街、唱歌,晚上還一起在 Lizzy 家過夜。隔天到公司後,兩人和 John 老師分享假期生活,Amy 就說:
I lived in Lizzy's home yesterday.
我昨天住 Lizzy 家。
John 老師就回應說:「妳們感情好好喔!」但心裡一方面想著:「唉呀,Amy 英文說錯了。」
聰明的大家,請問 Amy 哪裡說錯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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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就是:「live」這個動詞用錯囉!
什麼?「住」不就是「live」嗎?到底為什麼錯?這就是中英易混淆的單字喔。英文中連這個簡單的「住」都有區分不同的單字。
Live 有「長期居住」的意思,通常是表達「住在自己的家或某個長期居住地」,而若要表達「短期居住」則要用 stay(暫住、逗留)這個單字。因此這是錯的:
I lived in Lizzy's home yesterday. (X)
→ 因為 Lizzy 家並非 Amy 的家,Amy 也沒有長期居住,因此這樣表達不正確。
這樣說才對:
I stayed at Lizzy's home yesterday. (O)
→ 因為是昨晚短暫住一天,因此要用 stay,表達「暫住、停留」。
還有很多例子會用到 stay,例如出國過海關的時候,海關人員會這樣問:
How long will you be staying?
你會待多久呢?
或者出去玩,要表達住在飯店就可以這樣說:
We will be staying at the Howard Hotel for five days.
我們會在福華飯店住五天。
John stayed at a hotel for a week.
John 在飯店住了一個禮拜。
→ 這裡雖然是說「住」,不能用 live,而要用 stay 喔!但當然,如果你真的長期住在飯店就另當別論囉。
那另一個單字 live 則是大家很常用的,例如:
I lived in Taipei for more than five years.
我在台北住了超過五年。
He lives with three roommates in a shared house.
他和三個室友合租房子住在一起。
看完講解後,有沒有豁然開朗呢?live 和 stay 兩個簡單的字其實學問很大呢!歡迎在留言區造句,練習兩個單字的用法喔!我們下週見,掰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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