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選擇權,你要當漁夫還是富翁?關於「財務自由」的1堂課
作者/謝士英 | 采實文化 |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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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百萬富翁和墨西哥漁夫坐在一起,欣賞同樣的夕陽,呼吸海風送來的新鮮空氣。我們應該要像富翁一樣奮鬥多年之後在那度假,還是要像漁夫那樣一直安貧樂道的在那裡生活?
圖片來源:Unsplash.com
1985年,我回國時,公家單位給的演講費是一小時1,600元。早期還將演講費當成執行業務所得,與稿費相同有一定的免稅額。三十年過去了,還是每小時1,600元,唯一變的是放進個人所得裡,沒有免稅額了。最近,演講費提高到2,000元了。結論是,對絕大多數人而言,要靠主動收入來獲得財務自由難度非常高,無疑是緣木求魚。
因此,若能增加被動收入,讓錢滾錢,是我們另外一個選項。讓錢替我們工作,而不是我們在替錢賣命。
存款領利息和民間互助會,算是最傳統的被動收入。遺憾的是,最近存款的利率低到幾乎忘了它的存在。民間互助會倒會時有耳聞,連校園裡也常有同事倒會被扣薪水。利率過低和風險太高,都不是理想的被動收入。
在選擇和時間有限的情況下,能找到好公司,讓一流的人才來替我們賺錢,我們每年都能夠有穩定的被動收入,同時能與公司一起成長,應該算是目前比較穩當的投資理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