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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4年1月,我搭上飛機赴美留學。坦白說,很多各方面比我優秀的同班同學都沒考取,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學會抓住了自己最喜歡,做得最好的那一項。
從農校到留美空軍!比優秀者更強的秘訣:死命抓住自己最喜歡,做得最好的事

自信是那麼的奇妙

此刻,我想到的是1964年。

這一年是我的「出頭天」,是一個關鍵時刻,是一段涵蓋了我好長一段時間的蛻變過程。

1964年1月,我才23歲多,在美國密西西比州的基斯勒(Keesler)空軍基地受訓。這個基地位於比洛克西市(Biloxi)附近,就是名作家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創作《殺戮時刻》、《黑色豪門企業》等許多本暢銷小說的誕生之處。真不知道他為什麼選擇這個城市寫作,因為那是一個貧窮、落後的南方小鎮,既不優雅,也無氛圍可言。

1964年,那是披頭四首次訪問美國的年代。那時候,美國大部分的電視機還是黑白的,我們在台灣還沒有電視;越戰正開打,比洛克西海灘還不許黑人進入;那一年美國總統選舉詹森大勝高華德;對了,我忘記問你了,那一年你可能還沒出生吧?

但這一切都不是關鍵。關鍵是我在1964年「站」起來了。

我能去美國唸書,真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那時我是一個空軍中尉軍官,第一次出國,全家人,還有五、六位空軍通信電子學校同期同學,來松山空軍機場送行。記得我是最後一個上飛機的,在機艙門囗,我脫下軍帽,向在候機室內看也看不到的親友同學舉帽揮別,姿態好像一位高官大使,但我好像比高官還興奮,別忘了,我才23歲,而且是班上同學中第一個考取公費留美的。

雖然,那時候很多年輕人也差不多在這個年紀就去美國唸書了。但他們多半都是努力掙得資格去的,實至名歸(They deserve it.)。他們多半唸的是不錯的中學,他們都苦讀、補習,通過聯考,進了台大、成大;有的還申請到了獎助學金,終於到了美國。有的人立即將學費結匯的美金寄回家,在黑市換成台幣,以賺取一筆那時相當可觀的匯差。

接下來有人就開始到飯店打工賺取學費,很多人也準備一輩子留在美國打拚了,幾十年後才有些人回來創業、教書。總之,他們無論是有先天優勢或後天求學經驗,到了美國後,不免又要開始一段辛苦的歲月。

而我走的卻是一條奇異之路。我沒有進建中或師大附中,更沒進台、成、清、交等大學。但我卻在意外之間抓住了一個念頭,讓我踏上了美國。也因為美國這段迷幻之旅,重建了我的自信,開始了我人生大後半段多彩多姿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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