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僱一定有資遣費嗎?遣費計算方式一次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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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勞退舊制的資遣費計算方式是,工作每滿一年,即可獲得1個月的「平均工資」,且金額無上限;未滿一年則依比例計算,並以月為單位,未滿1個月視為1個月。
舊制計算公式:平均工資×工作年資(含未滿一年按比例計算,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
舉例來說,小美在旅行社工作滿3年6個月又15天,15天會被視為1個月,所以小美的年資總共是3年7個月,能領到3.58個月的資遣費。
新制:勞退新制的資遣費計算方式是,工作每滿一年,可獲得0.5個月「平均工資」,最多以6個月為限;而未滿一年的部分,則依比例計算,並以天數為單位。
新制計算公式:資遣費=平均工資×0.5×工作年資(含未滿一年按比例計算)
依小美為例計算,她在旅行社工作滿3年6個月又15天,換算後年資為3.542年,所以能領到3.542*0.5=1.771個月的資遣費。
(延伸閱讀:資遣費如何計算?5個資遣費問題一次搞懂)
Q3:雇主要提前多久預告資遣?
根據《勞基法》第15條規定,工作3個月以上離職,需提前預告雇主,以便交接及找替補人手。而公司資遣員工依法也需提前告知,讓員工好做安排。
至於預告資遣期如何計算,是取決於員工的年資:
1.工作未滿3個月:無需預告。
2.工作3個月~不滿1年: 10天前預告。
3.工作1年~不滿3年:20天前預告。
4.工作3年以上:30天前預告。
以小美的例子來說,她在旅行社已工作超過3年,公司依法需在30天前就告知資遣。
假如公司僅提早7天預告,就必需支付預告工資。
預告工資有兩種算法,如下:
1.預告期天數×一日工資(以離職前一個月薪總額÷30=一日工資)
2.預告期天數×平均工資(以離職前六個月薪資總和÷天數=平均工資)
若採第一種算法,公司必須支付小美23天的薪水,即30天(法定預告期)減去7(預告期)=23,再乘以一日工資。
依法規定,雇主須採用對員工較有利、預告工資較高的那一項算法。
且根據《勞基法》第16條規定,預告工資兼具資遣費性質,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的「退職所得」,因此免徵所得稅。
(責任編輯 / 廖婉書、鄭亦庭、王穎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