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主管絕不應對員工提出的10項要求,「連提都不該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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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職場中,主管出於職責、領導等因素,理所當然需要要求下屬執行各項任務,並且基於品質控管的責任,對員工的產出也該有所要求,必要時可要求員工改善、優化,甚至直接退件、要求重做。
不過,即便本意是出於管理職責,依然會有一些「管理」的灰色地帶,其中多數屬於「不會明確在制式人事規範、公司規章中由白紙黑字寫下的規範事項」,即常被俗稱為「潛規則」、「自訂規矩」的內容,而且有可能出現在任何層級當中,往往因此導致辦公室的人事危機,讓人力資源管理單位頭疼不已。
《104職場力》根據中外的一些研究報告、討論中,整理出最常見,而且讓人感到困擾不適,不應該「拿來要求員工」做的事,請參考我們的以下整理!
提出「取消假期」的需求
也許有時候專案時程特別趕、或是距離月底目標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因此主管們確實會需要所有的成員齊心努力。可是多數的危機很少會在一兩天內突然冒出來、需要即時處理的狀況也不該經常發生(如果是,或許該檢討的是組織的工作流程、目標設定值、執行狀況等等)。
因此,非十萬火急時(而且次數不該過於頻繁),主管們不該要求員工取消既定的假期,特別是那些很久以前就安排好的假期、親子旅遊、返鄉行程、出國行程,沒有任何工作會比與家人相處團聚更重要的。
24小時on call待命
隨著網路與通訊的發達,出現許多號稱「責任制」、「隨時待命」,說得嚴重一點,甚至是24小時on call的工作。這種狀況伴隨著員工的職務重要度、職位向上提升時,狀況似乎會愈明顯。
但是工作永遠不會有盡頭,不會有任何一間公司宣佈:「好的我們就做到這為止,未來幾年都靠這些我們就能營運下去了。」,員工的體力、精神卻是有限的。千萬不要利用薪資目標、加班費、特別補休等福利來說服員工放棄他們的休息時間,適當的讓員工抽離工作能保持他們的身心狀態、更能專注在工作崗位上。
最重要的:員工將不會因必須24小時都面對壓力而感到憤怒痛苦,最終走上離職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