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在光鮮職位中遺忘,曾被照亮的感動...願成為「恆星一樣的大人」
圖片來源:Pexels
成為法官以後,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首先,大多數做這一份工作的人,是沒辦法如自己所願選擇上班地點的,所以我開始了每天來回總共九十公里的通勤之路。
接下來就是無止境的身心交戰,要羈押還是交保、要不要減刑緩刑,被告固然有值得同情理解的地方,但如果站在被害人的角度去想,肯定會有同等的憤怒或遺憾……;每天每天過度投入、用情至深,坐困在某些案子某些人身上,經常就會從午寐之中、或者在假日清晨距離鬧鐘響起還很久的時候,惶惶起身,清醒至極,再難入睡。
可是如果不是這樣度日,又會覺得不夠負責任,難以真正心安理得。
與此同時,伴隨而來的是生活不甚規律。書記官忽然抱著綁紅繩的卷宗走來,意味著收到在押的人犯起訴移審,當日要立刻處理面對,午餐午休的時間全部泡湯,全數拿來閱卷都還不一定夠。然後下午庭一開,一旦遇到陣容豪華的律師團,一次又不只一個被告,坐在法庭上的時間可能堪比半趟越洋航線,日夜因此不明,而且自然是沒有供餐。
不過以上這些,我很快就習慣了,而且至此沒有太多怨言。有領錢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天經地義;我也樂於在還年輕、體力還堪負荷的時候,把自己帶往更遠的地方去。
像是身處大家都在倒頭沉睡、或者都在埋首用餐的航班,靠窗一個人,不動聲色掀開機艙的遮光板,從一點點縫隙中,看見從未有過的風景。
法官職稱背後:過度的尊重,讓我感到焦慮
真正讓我不習慣的是,上班時,因為有法官這個職稱,身邊的人給了我似乎超乎我應得的尊重或禮遇。比如接連手殘弄壞了兩臺光碟機,同時又失手把辦公室裡的時鐘摔爛,但總務科或資訊室的人過來卻頻頻對我說沒關係,很抱歉耽誤法官您,我們會立刻幫您換一個新的。
又比如退伍後遲遲沒有繳交退伍令的影本,人事室幾次打電話來,「忘記帶」雖然是事實,但作為理由講了兩三次不免自己都感到尷尬,人事室卻還是耐心無限地回應道,法官真的很不好意思打擾您,我們知道您很忙,有記得的時候再撥分機過來,我們這裡請人過去和您拿就好了。
(責任編輯 / 吳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