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在光鮮職位中遺忘,曾被照亮的感動...願成為「恆星一樣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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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教從小帶給我的是:你不會因為有付了幾個錢,就變得可以對人予取予求。所以小時候,媽媽會在乎我上下公車的時候,有沒有對司機說謝謝;去學游泳、學桌球的時候,每個月要付錢給教練哥哥或教練姊姊,會在乎我把裝著錢的信封袋遞過去時,是不是用雙手拿著、眼睛是不是看著對方。
這些微不足道的小細節或小習慣,我持續到了將近三十歲的現在。而連付錢得到的服務都如此慎重以對,更何況是一些別人無償付出心力、勞力的東西。
可是我也有感受到,工作和生活是兩回事。在法院裡,即便很多事情我嘗試親力親為,與任何人說話都盡量輕鬆以對,不帶壓力又不失禮貌,但備受呵護的狀況、對話中被「您」來「您」去敬稱的狀況,完全沒有減少。要與這些事情共存,或者說,要過著這樣的職場生活,讓我變得焦慮。
焦慮的原因在於,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有一天就妥協了、麻痺了,然後從此就把別人額外帶給我的善意視為理所當然。
法律的圈子很小,身在其中的我們每個人,多少都聽過一些「鬼故事」,我很害怕不知不覺之中,自己會變成自己不喜歡、卻又沒辦法打倒的大人。
於是吃飯的時候、午睡的時候、放空的時候……,我都在想著自己過去的生命經驗裡,有沒有得到什麼防腐劑一般的指引,足以讓我時時刻刻惦記並保持現在的模樣。我知道這很困難。
畢竟,不太可能有哪個人的家庭教育、校園教育,能夠預想到未來職場的狀況,然後給予充分的情境模擬練習;負責養成法官、檢察官的司法官學院就更別指望了,在那棟建築裡,我大概只學會了寫判決,真正分發後,一開始很多時候連公文要批示什麼、章要蓋在哪裡都不確定。
從恆星般的老師,學會如何當個好法官
直到退伍後超過半年,我收到了一個河濱公園籃球場打架的案子,一群男大生報隊打球,一言不合直接變成打人。這一聽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案件,早早發了傳票、合法送達,書記官也如常地打電話提醒記得來調解和開庭。
結果開庭當天早上,其中一個被告在電話裡對書記官又是問候爹娘、又是人身攻擊,最後嗆明了現在暑假人在機場、準備出國、行程早就安排好了,下午沒辦法來法院。
(責任編輯 / 吳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