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業鑫專欄|你敢退出LINE工作群嗎?小心這幾種情況會被解雇!
作者/陳業鑫口述,蘇欣儀整理 |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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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幾乎人人使用LINE,許多企業也將其作為日常工作溝通的主要工具。然而,一名員工如果退出LINE工作群組,是否可能被視為拒絕工作指示,甚至違反勞動契約? 《天下學習》邀請律師陳業鑫,深入解析勞資爭議中,員工退出LINE群組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與實務做法。
圖片來源:天下學習 製圖
當LINE已成「工作指揮系統」,退出恐被視為拒絕指示。
陳業鑫說明,勞動契約的核心是「從屬性」,也就是勞工須接受雇主的指揮與監督。若公司已明確規定:使用LINE群組指派任務、發布緊急通知,或在入職時告知相關工作方式,甚至寫入勞動契約或公司規章。
「在這種情況下,員工若無正當理由退出群組,導致無法接收指令,影響任務執行,可能被認為故意抗拒指揮監督,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造成雇主損害,得以解僱。」
他舉例,若主管要求員工處理客戶的緊急稿件,但員工不遵守,甚至退出群組、不接電話或Email,導致維修延誤拒付款項,公司受損。雇主可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為由解雇。
解雇不能隨便,雇主須證明3件事
但法院通常偏向保護勞工,即便退出群組造成損失,雇主若要合法解雇,須舉證以下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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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規範:群組是必要工作工具,契約、工作規則或過往工作慣例中勞資雙方均同意以LINE工作群組為下達工作任務指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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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造成實質損害:如維修延誤、專案停擺、客戶抱怨等具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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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已嘗試其他聯繫方式未果:包含電話、Email、面對面溝通,但員工拒絕回應。
若具備以上條件,雇主可進行合法解雇。
勞工可以說「LINE是私人空間,我不想用來工作」嗎?陳業鑫表示:「當然可以。」
LINE帳號屬私人財產,就像私人手機號碼或汽車,雇主原則上不能強制使用,除非勞工事前同意。
不過,他提醒,若勞工在職期間長期使用LINE工作,可能視為「默示同意」。若要退出群組,勞工應先與主管討論,並確保有同等效率的替代溝通管道,例如即時查看Email或接聽電話,否則仍可能被認為影響工作指揮。
企業該怎麼做?避免LINE變成勞資爭議地雷
陳業鑫建議企業主,若要使用通訊軟體進行工作管理,應注意以下原則:
(責任編輯 / 溫為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