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遞辭呈,我從不留人
作者/吳凱琳 | 200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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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談到「以小搏大」的精神,大眾電信絕對是很好的例證。自從2000年2月取得PHS(Personal Handy Phone System,個人手持電話系統)低功率行動電話經營許可之後,一直沒有人看好PHS的發展,台灣市場幾乎已是「人手一機」,有誰還會需要另一支PHS手機?然而,憑著過人的勇氣和創新的策略,大眾電信做到了。 當時他們訂下3大銷售策略:第1,採取低通話費策略;第2,強調快速的數據傳輸速度;第3,既然無法和主流市場品牌競爭,那麼就進入他們無法進去的地方,醫院與高科技公司因為有精密儀器,所以無法使用電磁波干擾嚴重的GSM手機,但是PHS沒有這樣的困擾。5年的時間,如今PHS的用戶數已達到95萬戶,預計今年營業額將達到75億元。而且在人們愈來愈重視健康的環境下,低功率電話超低電磁波的特性,將是它最大的競爭優勢。 大眾電信有今天如此亮眼的成績,總經理吳清源自是最重要的幕後功臣。說話聲音爽朗、速度快而直接,一如他的管理風格。「我從不留人」,乍聽到這句話有些訝異。但是,正如他在大眾不被看好的市場中闖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天,對於企業留才的問題,他同樣有著不同於一般大眾認知的另類想法。
除了薪資因素之外,你認為成功留住人才的關鍵是什麼?
我從不留人。當主管提出辭呈,真正能慰留下來的有多少?如果有主管遞出辭呈,我一定馬上簽,絕對不留人。
為什麼?你根本留不住。第1,當一個人遞出辭呈,他一定是已經在外面談好新的工作了,留也留不住,要留住就得給他加薪或是其他的條件。但是話說回來,就算真的把這個人留下來,我的心裡會有疙瘩,很難放心,因為他隨時可能都會走。其他的員工心裡也不舒服,想說是不是總經理給了他什麼好處,所以才留下來?
第2,一個30歲以上的主管,做任何事情都應該自己先想清楚。如果你覺得新的工作比較好,那我就相信你的判斷,祝福你有很好的未來。個人的去留應該要自己負責。不要想藉由辭職來向我要求加薪或是談其他的條件。
你可以在平常的時候跟我抱怨說待遇不夠好、工作太累需要調整,這些我都願意談。但是如果你提出辭呈,我一定二話不說立刻簽字。再留下來,氣氛也已經不對了,我寧願去找另一個忠誠度高、真正喜歡這份工作的人。
我們畢竟不比其他GSM手機公司,他們是在一個架構完整的環境下經營。可是我們選擇了一條沒人走過的路,要在很困難的環境下努力求生存。除非你真正很喜歡這份工作,否則很難長久待下去。我每天和主管們絞盡腦汁,想著要如何加強服務、如何推出不一樣的產品滿足客戶。不過,這5年來我們也創造了許多奇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