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會動彈不得?擺脫不了的「責任」與「你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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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你要不照我的方式做,要不我們分手。」
「你要是跟他結婚,我們就斷絕親子關係。」
「你要是不按照我的方式做,我就死給你看。」
「你如果不按照我的方式做,你就會失去這份工作。」
「要是你不聽我的,我就讓你身敗名裂。」
就像我前面提到的,情緒勒索者知道,對你而言,你「最在乎的事情」是什麼,於是他們會威脅你,剝奪你的安全感,讓你覺得不安。
你的安全感事物就像「肉票」一樣,情緒勒索者會讓你覺得,你的肉票就在他手上,而你如果想贖回,就只能乖乖聽他的話,按照他的方式做。
這項特色,也是為何這段互動關係被稱為「勒索」的原因:情緒勒索者威脅將奪走你的重要事物,讓你感覺焦慮、害怕,於是你只能按照他們的方式做,以求減輕不安與恐懼,「贖回你的安全感」。
但很多時候,你的安全感就如你的弱點,被情緒勒索者牢牢掌握在手中;只要第一次勒索成功,他將食髓知味,跟你愈要愈多;而你也會在一次次的退讓中,使得自我與快樂都在這過程中消失殆盡。
看完上面所描述這「三元素」,你是否覺得似曾相識?實際上,綜合這三元素,我們幾乎可以說,情緒勒索者其實一直在向被勒索者傳達一個訊息:
「你有『責任』讓我覺得你變得『更好』」。
也就是說,情緒勒索者認為,被勒索者有讓情緒勒索者覺得其變得「更好」的責任;而且,這個「更好」的標準,是由「情緒勒索者」所定義的。
另外,不能忽略的是,很多時候,情緒勒索者可能會使用「強度很大的負面情緒」,作為「包裝」這三元素的手段;而強度很大的負面情緒,會使得「情緒界限模糊」的被勒索者,心裡因而產生很大的壓力,覺得自己需要負對方的「情緒責任」,於是,情緒勒索者得以「遂行其是」,而被勒索者只能任憑其予取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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