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雯:除了「房子」及「更多退休金」,其實你更該做的退休規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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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觀察各縣市「身心障礙者居所到乘坐大眾運輸工具地點,以步行或使用輪椅等行動輔具所需時間」資料,除了台北市與新北市「在15分鐘以內」有超過八成外,其餘各縣市都不到這個水準。
且最多「超過30分鐘以上」的縣市,包括有彰化縣、雲林縣及嘉義市;最多落在「15-30分鐘內」的縣市則有:屏東縣、花蓮縣及連江縣。而以上,還只有計算「前往乘坐大眾運輸工具地點」的時間,還不包括「等車」與「實際搭乘」的時間。
事實上,隨著年齡的增加,就算健康體態保持得不錯,總是會有點小病小痛而需要看醫生的時候。假設看病還要長途跋涉,只怕小恙也會被積出大病出來。就算不到失能的程度,且就算老年人與子女同住,由於現在年輕人普遍低薪,夫妻都必須出外工作,如果老年人健康狀況差,更需要有人陪伴就醫。
因為根據統計,失能老人就醫最大問題在於「交通問題」。調查顯示,許多老人家無法就醫,就是卡在相關的問題,甚至,調查許多老人家,連掛號這等小事都無法自行搞定。
二、內在:有電梯及無障礙空間
對此,筆者只想單純把相關統計資料,直接攤給讀者看:根據衛福部「中華民國102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顯示,55歲以上長者所居住的住宅,需要並擁有電梯的比率只有15.9%。其餘約有7成,是住在沒有電梯的獨棟住宅或公寓裡。
另外衛福部「民國100年台灣地區中老年身心社會生活狀況長期追蹤(第七次)調查」,回答獨自走到2~3樓「有困難」的比重,就有近3成左右。其中,女性又高於男性,且超過75歲的老人,幾乎有一半在「爬樓梯」上有困難。
或許很多「專家」或讀者會說:如果生活機能不佳,或是住家沒有電梯,只要是自住房,退休之後,還可以換屋及出租,和後換去住老人公寓。然而,撇開「老年人換屋,等於是把人『連根拔起』」的不利影響,這個「把房子出租或換屋」的想法,不但是天真的可以,且根本就是沒「見過」老年人現實生活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