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雯:除了「房子」及「更多退休金」,其實你更該做的退休規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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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根據筆者的觀察,只要是房子住久的長輩,家中幾乎沒有不堆滿東西的情形。假設要順利出租,一定得把房子裡的東西給清光。但相信筆者,人的年紀一大,所有東西就更捨不得丟。而當屋中堆滿了各式各樣的「不可丟棄的感情依賴」之後,怎麼可能輕鬆換屋及出租?
此外,前幾日筆者看到一則新聞指出:鄰近的日本房市歷經泡沫化風暴後,目前空屋數逼近1千萬戶,賣不掉也租不掉,不僅成為老人經濟負擔,越來越多子女也選擇拋棄繼承,以免變成「一輩子的債務」。
所以,在「少子化嚴重、住房需求不振、房價有可能走低之下,住老人公寓及換屋,都可能還要『另外貼錢』,對沒收入的老人來說,根本就是難上加難」,以及「年輕時花了大筆財富所買的房子,就算到老年要靠銀行「以房養老」,那還是更加不划算(請參考之前的專欄──《「我是有錢人」迷思502:「以房養老」真的是兼顧「自住」及「退休規劃」的好方法?》)?
所以,不但買房養老是個很糟糕的建議(當然,如果讀者家中富有到能夠輕易買房,自然另當別論),筆者還真的想建議想要安穩退休的讀者,與其「拼了命」地買房,還不如「把這些房貸錢省下來,替自己多存一些退休金」來得實際。
因為,撇開「2016年平均薪資倒退16年」的事實,另根據資料顯示,台灣人的房屋貸款負擔率(房貸金額/家戶每月可支配所得)在2016年第二季為37.14%,已經連續十多年超出「房貸及房租支出應在月所得1/3以下」的合理標準;甚至,新北與台北市的數字,更高達51.81%及62.39%。
而以上「房屋貸款負擔率超過5成以上」的意義在於:一個家庭有超過一半以上拿到手的所得,都用來「貢獻」給銀行了。但在家庭理財規劃上,一個正常且合理的比率,應該控制在1/3以下。
在這樣的高負擔比率下,許多(特別是雙北市)的家庭,幾乎可以說已經無力再「額外儲蓄」了,且房屋貸款一貸就是20年,假設中途遇到失業問題,更有可能將整個家庭逼入「失業」及「被銀行掃地出門、無處可住」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