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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8歲,回想2006年,18歲時離開桃園的家,到台北租房子,10年間竟然換了8次房,簡直是「天龍國的遊牧民族」。
10年8遷的遊牧民族流浪記

有時想想,在天龍國的租屋過程,讓我覺得自己像是「蜉蝣」,不像人。常常看到有些房間根本沒有採光,或抽油煙機就直接對著窗戶,仍然有人要住;甚至房東每度電收到5~6元的電費,很不合理。2016年7月,我曾在Facebook分享租屋歷程,是因為有一天騎車下班回家時,在南京東路與光復北路口等紅燈,抬頭看到眼前大樓上掛著設計師李根在發起「想要一個家」計畫的布條,寫道「從這位房東的套房,遷到另一位房東的頂加,我是逐夢的遊牧民族!」這個廣告讓我看了很有感:「這個人懂我。」

在新聞業高度競爭的環境下,我體悟到:「基本權利不是別人給予,而是自己爭取來的,」自己要提升實力,才能和房東談判。更因租屋久了,激勵我努力存錢買房,接下來的目標是存到頭期款,希望40歲前可以脫離租屋生涯,買下自己的房子,擁有屬於自己的避風港。

租屋小檔案

地段:台北市松山區

類型:電梯大樓3房2廳住家,分租一套房,室內近50坪,陽台為公共空間

月租金:15,000 元(含網路、第四台)

水電費:依台灣電力公司與台灣自來水公司標準計價

租屋支出佔所得比: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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