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奈、有不爽 平衡之路再難還是要逗陣走
圖片來源:廖祐瑲
擔任製作助理要製作道具、想題目、跟藝人對稿,一週只休一天。但製作團隊的上下班時間由製作人決定,甚至沒有打卡紀錄,當時覺得很正常,現在回想真的很可怕。
帶狀節目一週播4集,我們得在週一至週五準備資料、約來賓,週六錄完一週的量,隔天才休假。錄影前一晚還在敲通告是常態,我很清楚這種工作型態,但我記得最後放棄的原因是:我認為大家只是「埋頭苦幹」,根本沒有新的創意。
離職前某一天和同事去錄外景,拍完一整天,早已超過正常工時。回辦公室後,立刻將檔案輸進電腦,接著就得剪接錄影當天要讓來賓看的影片。剪片後幾乎沒有休息,得找時間錄參考音,所以我剪完片,大概只睡1小時,就騎車到錄音室錄參考音,再騎車回公司準備當天早上9點錄影。
騎車途中,我開始問自己:「我到底在幹嘛?既然大家都覺得不好看,也很痛苦,那我熬到了製作人,會怎麼樣?」
我不僅沒答案,也不曉得自己在瞎做什麼。以前認為先努力拼一下,做久了就可以換節目團隊,但看到很多節目仍在玩10多年前的哏,我真的很失望。
我覺得待在這個環境、願意接受這種勞動條件的人,不會有太多創意。我更提醒興致勃勃想進入影視產業的學弟妹:小心自己的身體。
加入工會,期望改變現況
離開製作公司,我選擇進電視台當助理導播,一例一休後的影響雖不大,但公司根本不可能給加班費。
《勞基法》規定,延長工時後選擇補休、放棄加班費,需經勞工同意,但人資系統根本無「加班費」的選項,只能選「補休」。勞檢員上門時,公司會拿出幾張表單,表示的確有員工申請加班費,一直以來都是如此。
所以,我加入企業工會,替自己和同事爭取權益。
很多前輩告訴我:「努力就有回報」,我的父母也是勞工,父親是送電線的工人,母親是成衣廠工人。他們歷經台灣經濟起飛的黃金時期,所得一度很寬鬆,可以繳房貸、拉拔兩個小孩長大。但我上國中後,成衣廠因為人力成本提高逐漸外移,母親的工作就非常辛苦,差別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