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的得意之作在B公司被嫌棄:一次面試給我的震撼教育與思考
作者/Evonne Tsai | 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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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被認可,是我能力強,還是只是因為,我的做事方式,適合公司的做事方式?那我到其他地方還能有一樣的成果嗎?
圖片來源:unsplash.com
例如之前文章分享Netflix與百視達的戰爭史就有提到,Netflix找出顧客目前在店面租片的痛點,推出線上租片,從網站到影片推薦到物流到行銷方式,一整串的改變與設計,並根據數據回饋,不停修正,讓顧客可以更容易看到想看的影片,也不用煩惱還片的問題。
或是Airbnb為了讓房東的房子更容易租出去,他們研究了「為什麼租不出去」,例如房源照片美觀、安全感,然後甚至幫客戶的房子拍美照,並提供保險,解決安全感的疑慮。
且Airbnb開放公司內的各種數據(在台灣這是機密吧),讓所有人都能很容易地從數據驗證自己的解法是否受到市場青睞,溝通時也更有所本,容易讓所有人在同一個平面上對話。
這些過程都不是某個人做了一個大計畫,然後由上而下推動,而是公司的成員都明白他們要解決的是什麼問題、帶來什麼價值、目前的運作模式哪邊可以再優化(根據數據與市場回饋),然後提出自己的解決方案,執行、驗證、優化,不停重複這個循環。
我認為這樣的思維模式,才能真正結合公司所有的力量,做出最符合顧客需要,以及實現公司願景與獲利的做法,而且它是不分軟體或硬體公司、大公司還是小公司的做法。
我們常覺得願景是很抽象的東西,但這麼一看,這不是務實得不得了嗎?
(本文刊載於Evonne Tsai的Medium專欄:As A Product Designer〈一次面試的震撼教育與思考〉,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