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家許芳宜:每一個身體,都有快樂的權利
圖片來源:林家安攝影、許芳宜&藝術家提供
如果你認為我是最好的,那你值得最好的,我也應該站在你面前。每一個身體都有快樂的權利,也有能力,只是多數人都小看了自己的身體。
我認為,值得經營一輩子的藝術是身體,那未來就讓我成為「身體藝術家」吧!
Q6、假如請妳建議讀者讀完書後去做一件事,妳會建議做什麼?
做他喜歡的、腦子裡想做的那件事,就夠了(大笑)。這些決定絕不會是別人告訴他的,說不定只是覺得「餓了,該吃飯了」,那就去吃飯吧。
《快問快答》
▼現在做什麼事情最快樂
有時間就進教室訓練自己。
▼最近一次為一件美好的事感動
簽書會上遇見的一個孩子。我在榮總治療時認識他,他總是坐著輪椅,身後還有個鐵架把頭架著,因為痛,很少笑,我也不知道他可以走路。
但那天在簽書會上,他一個人來,靜靜地站著待到最後。我忍不住走過去,深深擁抱了他一下,當下只覺得:「這身體太辛苦了!真的!」可是,隔天他傳簡訊給我說,他見到我,覺得非常開心。那一刻真的讓我覺得很美好。
▼一個人時喜歡做什麼
整理。想要整理思緒時,我就會開始打掃,把東西收拾乾淨,是我讓自己安靜下來很好的方式。
▼嚮往的人生典範
很多。跟舞蹈相關的,像瑪莎‧葛蘭姆(Martha Graham)、碧娜‧鮑許(Pina Bausch);還有畢卡索、愛因斯坦、我的爸媽......。很多人的人生都各有不同點讓我欣賞,但特別指某一個人的全部,沒有。
▼最討厭的事
做事時,聽到有人說「這樣就好」。
▼到只能帶一樣東西的無人島,會帶什麼
我不要去,我會怕。因為我在某些地方有「失能」的部分,沒辦法去無人島(大笑)。
許芳宜
1971年次,台灣宜蘭人。
前瑪莎‧葛蘭姆舞團(Martha Graham Dance Company)首席舞者,被譽為「美國現代舞之母瑪莎‧葛蘭姆的傳人」。
傑出舞蹈生涯獲得許多獎項肯定, 2011年成立「許芳宜&藝術家」,製作包括《生身不息》、《2×2》、《Salute》、《創意週》、《身體要快樂──城市系列》、《祕密種子計畫》。
目前從事:表演、創作、電影幕前幕後指導、「身體要快樂」相關教育及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