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努力比不上看房眼光,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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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102年全台空屋率高達11%,高達88萬的空屋。有幾間屋子是個人自由,但理論上,作為使用品,房子只有兩個用途——自住、出租。買了不住又不租,徒讓建材老去,只剩下等著變廢墟一途。莫非養電子雞的風潮重新崛起不流行,如今升級為養廢墟了?
88萬空屋龐大到有點難想像,提供各位一個參考點:台北市102年的屋戶總數,差不多也是88萬戶。換句話說,台灣養廢墟的這股風潮,快能養出一整座台北空城了。
這背後的原因很清楚,房子不再是一項「用品」,變成一項投資商品。
※不合理點二:買一戶房子的代價太高
最近有一種說法是,「年紀大的人工作久,現在年輕人又不認真,因此年紀大的人有多幾棟房子是合理的。」
我絕對無意挑起不同族群的對立,的確有很多長輩的工作態度是相當值得學習,工作比久也是真的。不過,我認為比起個人,大環境的影響更為劇烈。我們可以看看第二個數據—房價所得比=房價的中位數/一戶每年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
我很喜歡這個衡量指標,分子、分母都是以金錢為單位,相除後除掉了財富、物價受到環境的影響,可以跨時空比較,還有一種比較浪漫的詮釋:付出多少努力才能得到一棟房子。美國網站Demographia 做了很多房價所得比的分析,定義出合理的房價所得比小於3.0(affordable),高於5.1為「嚴重付不起(severely unaffordable)」。我找了一些台灣城市,和國外都市的比較:

這項表格充分顯示出台灣的高房價與國際化。台北市(15.01)、新北市(12.81)為什麼不列入評比,是因為他們在所有調查都市中僅次於香港(17),高出第二名的溫哥華(10.6)一大截。
房價所得比通常會被形容成「不吃不喝多少年」,其實有點難以想像,不如考慮更實際的狀況,假如父母幫忙出了2成頭期款,再跟一般人一樣每個月拿一定比例的收入出來好好繳貸款,銀行又大發慈悲不收利率,幾年內可以還清貸款呢?
以台北市來說,現在跟10年前各自得花上18.8年和18.2年,好像沒差很多。但這是因為,實際房貸都有例如20年、30年的上限所致。真正的差別在每月繳房貸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