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老闆的一封信】老闆,工作不是你想的那樣簡單!
圖片來源:unsplash
大學畢業前夕,我找到了第一份工作,當時我心想:「其實工作並沒有這麼難找,而機會更不是這麼難給的!」因為始終還是有好的企業,願意給我一個平台去努力。
進去後不到一個月,我被老闆們炒魷魚了,原因因為我上手太慢,對他們來說,這就是顆標準的爛草莓。
工作如果能夠快速上手,那還需要試用期嗎?
多半老闆們,尤其以小公司為主,通常都希望能夠應徵到一個多才的員工,既能幫他打理雜事,更能處理同事間的事情,以及精靈應變的對外應對技巧,更是希望能夠應徵到那些所謂的社會新鮮人,因為這樣一來,更可以名正言順的以可以大方讓你學習,同時壓進大量工作事務,並以低廉的薪水讓你心服口服的好好工作。
那麼草莓族一詞的出現,到底是該怪員工,還是怪老闆呢?
公司通常分成2種階級,一種是上位階級的老闆跟主管們,另一種則是底下依令行事的員工,但多半情況下,上位者永遠不知道下位者如何辦事,我常常聽到老闆說:「你們工作看起來很簡單啊~所以再把這些事情丟給你們做,應該是可以承受的吧?畢竟你們都可以準時下班!」
準時下班,有錯嗎?
我曾經問過身邊在不同公司工作的朋友們,有些人屬於儘管工作結束了,也不敢準時下班,深怕落得老闆或同事間的閒言閒語,另外一種則是認為我將自己本份事情做好,時間到了本來就該離開,如果想要我多留下加班一分一秒,那得照比例領薪水。更有些人是夾帶在這些人中間游移,最後落得自己想走卻走不了,還得幫忙承擔別人做不完的事情。
發號司令只需要靠嘴巴,實際執行卻是動腦動手動眼,更需要花時間去處理。
在任職於貿易公司期間,曾經遇過老闆早上要求重整貨櫃中商品順序,並要求中午前得立即完工,當然老闆說話最大,而中間執行者只能吩咐倉管立即執行,但我們都知道,那根本是超累人的事情,在大熱天的情況下,因為商品是冷凍,且每件至少20公斤,倉庫又只有一個人的情況下,要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完工,根本是強人所難,如果最後無法完成,老闆更會以辦事不力為由扣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