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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回不去23歲,改寫不了那時的人生。但不代表我做不到那個年齡可以嘗試的事。
先做你最想做的事,才能「甘願」回來過日子

訂下飛往芬蘭,準備走北歐4國的機票,我重重地吸了一口氣,跟自己說,「就靜一靜吧,就走開3個星期,就和自己獨處吧。」

這次出走,出發前都沒有告訴太多人,只因擔心大家又再投以異樣的眼光,帶著一句:你怎麼又花一筆錢去玩?把錢都送出國?不是說沒錢嗎?

我用了馬幣16千(臺幣約12萬),到了北歐4國。每次上傳分享照片,都會迎來「你過得真爽…好好喔…」

這樣算好嗎?如果你很喜歡日本,到訪一次就會花去馬幣四、五千,但終究那是亞洲,即便玩得盡興,你還是有感那只是亞洲。

你很想衝出亞洲,去歐洲走走。算一算,3次日本換你一個北歐4國,值得嗎?

這是金錢觀的問題。值與不值,也是個人價值觀的區別。沒有對錯。如有對錯,也是你給了這些行爲一些你自認爲是對或錯的「標籤」。

過去3年,西藏、編劇課、英國和蘇格蘭、北歐4國──芬蘭、瑞典、挪威、丹麥,我用了將近馬幣50千來走過彷彿世人都羨慕,隨時出走的生活。

但更多的人會認爲,馬幣50千(臺幣將近40萬),已經可以作爲一間8百方尺中價位公寓的頭期款。我卻就這樣,把它都贈送給航空公司、酒店和民宿、博物館和購物中心…

我反而不是這麼看事情。

若我不出走,存了3年,把50千用作房子的首期,從此每個月猶如泰山壓頂地付房貸,每天看著外國景色有多美,羨慕別人可以不時旅遊,而我只能逼著自己留著錢來付房貸…

我成了屋子的籠中物,屋子也未必讓我享受到溫暖,然後我會假裝慶幸自己年少就擁有一間人人稱羨的房子…或許到時家是最美的風景,但心裡卻會有一個渴望,會有不甘願與壓在胸口的糾結。

今天的我,只是把整個次序反轉過來。

這,讓我回想起2016年年末在澳洲悉尼發生過的一件事。

一個23歲女生,給了我一些啓發。

看夠了世界,我自會用最專注的心面對我的工作,甚至事業

那幾天,我在Bondi Beach一帶的青年旅舍租了個床位。

房間裡有一個英文說得不算流利的以色列女生,還有兩個來自英倫的長期女租客,她們都是在當地持有打工旅遊簽證的外國人,平均年齡才2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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