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人才都如何用「白海策略」?你必須先做到這3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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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自己的行動分為以上3類,並排出優先順序,你就不會再花時間煩惱、猶豫了。
有些人做事情沒有條理,或者沒有執行力,是因為他們不懂得用這3種分類釐清行為的優先順序,結果讓自己陷入混亂。
現在,我們立刻用這個方法幫自己分類事情的優先順序吧!

首先是「想要做的事」。請將你的任務、願景、目標分為這一類。例如:1年後、3年後、5年後的目標業績,或較長遠的生涯規畫、人生目標等。
然後是「有能力做的事」。請挑出以你目前的承載量、可負擔的範圍內辦得到的事,以白海策略來說就是你現在的「優勢」。
最後是「必須做的事」,亦即你現在必須解決的問題或課題,它同時可能是「有能力做的事」。
請用這3種分類方式作為白海策略的基本架構,在平時就將自己的行動做好明確的分配。
分配行動時,若某一種行動剛好都可算在3種分類當中,那麼重疊之處就是對你而言最優先、最重要的事,請參閱圖17。
此外,「想要做的事」「有能力做的事」「必須做的事」三者達到一致的狀態,在行為科學中稱作「幸福的定義」。

工作和生活的阻礙都來自於逃避「必須做的事」
「想要做的事」與「有能力做的事」可以讓我們處於積極進取的狀態;反觀「必須做的事」就難以讓人想馬上去行動。而且,人愈是被迫做某事,就愈是沒動力。
本書作者之一的田中道昭從事顧問工作時,會請客戶以「想要做的事」「有能力做的事」「必須做的事」三種分類,舉出目前有什麼類似的工作。
大部分的人都會快速舉出「想要做的事」與「有能力做的事」,而「必須做的事」通常都是最慢才說出來。
「必須做的事」就是原本就不想面對的事,但卻有必須完成的理由而不得不為之。以行為科學來分析的話,這種狀態是一種「心理障礙」。
所謂的心理障礙是人在執行某種行動時,認為無法成功、無法完成,這種想法就像是一道高牆,阻擋自己的思考和行動。
例如:你現在必須在外拉客戶、拚業績,在沒有客觀依據下,你主觀認為「這個地區不會有人想買我們公司的東西」,於是毫無動力。其實,這類想法經常會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