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那麼愛,為何會走到盡頭?一個人喜歡你,並不等於只喜歡你,或永遠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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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被人念念不忘,才有資格下落不明
談一場戀愛,有的人變成了貓,特別溫順;有的人變成了老虎,特別囂張;有的人則變成了被雨淋濕的小狗,特別可憐。
此時正坐在我對面,「戴著」一副黑眼圈的燕子就屬於最後一種變法。
兩個月之前,燕子和男朋友分手了。對方先追求她,對方先提分手。
他們在一起三年六個月零七天,她用盡了最好的三年,換來的只是對方同意「和平分手,互不封鎖」。
剛開始的時候,燕子對前任說:「如果有什麼好玩的事情記得跟我分享,心情不好也可以告訴我,如果都沒有,一個晚安也行。」對方沒有理她,她傳了一個「晚安」給對方。
後來,她對前任說:「昨天跑步扭到腳了,今天左邊小腿都腫了。」對方依然沒有理她,她照舊傳了一個「晚安」。
直到分手的第四個星期五,她對前任說:「今天加班到晚上十一點多,一個人回家真的很害怕,以前都有你接我。」就在她準備再傳一個「晚安」的時候,她發現對方已經把自己封鎖了。
她不解地問我:「他怎麼能這麼狠心?怎麼說我們也曾相愛過啊。」
我反問道:「你吃過泡泡糖嗎?不甜了,你是不是就吐掉了?」
她說:「可是,我真的好喜歡他。」
我回覆道:「不管你是蒸(真)的、炒的,還是煮的、烤的,他已經不喜歡你了,你做什麼都是鹹(閒)的。」
殘酷的現實是:他若是愛你,你稍微皺皺眉,他就想帶你去看醫生;他若是不愛你,就算你為他上吊了,他都覺得你是在盪鞦韆!
事實上,一個人喜歡你,並不等於只喜歡你,更不等於永遠喜歡你。
既然他在說「我喜歡你」的時候,你深信不疑了,那麼他在說「我已經不喜歡你了」的時候,也請你不要矢口否認。
你一個人念念不忘是因為曾經很愛很愛過,那段回憶鐵證如山。但如今再回想起來,卻發現那時的他已經沒了蹤跡,只剩自己在老故事裡明察暗訪。
你可以明察秋毫,但關於他的一切,你最好是別再有任何期待。因為世間一切皆可努力,唯獨相愛全憑運氣。
感情之路上摔了一跤,首要任務就是抓緊時間起身離開現場,而不是蹲在原地欣賞那個讓你摔得人仰馬翻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