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興趣的工作收入低、沒興趣的卻賺比較多…4個象限,告訴你應該怎麼選
作者/劉揚銘 | 悅知文化 |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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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當自由工作者的時後,時常為了一個案子該不該接,苦惱許久,不接怕沒收入, 接了又怕是地雷案做得好痛苦。累積幾年經驗後,才學會要把「為了錢」和「有意義」的工作分開看,用「為不為錢/有不有趣」四個象限來區分工作,找到面對金錢和工作的方法…
圖片來源:Cheers編輯部、悅知出版
【金錢與時間】為錢、不為錢的工作, 都能做,也都要做
──用「為不為錢/有不有趣」4個象限區分工作
關於工作和金錢的思考,一直以來最困擾的問題是:「上班為了賺錢,要忍受許多無意義又瑣碎的雜事;但不上班只做有興趣的東西,又養不活自己。」我在上班族時代,即使從事很喜歡的編輯工作,但工時裡面有很大比例是用在漫長的開會、例行又機械化的事項,每件事情都在趕,救火都來不及,就別提哪來多餘精力去嘗試有趣的新東西了。
即使年資增加、薪水變高,每天做的事情卻離興趣愈來愈遠,和同事聊天總在自嘲:老闆付錢當然是要我們去做他不想做的事,領薪水就當精神賠償。不滿意上班人生,但如果放棄這份薪水,又懷疑自己是否能活得下去?就這樣卡在原地不動, 過了好多年。
成為自由工作者之後,我時常為了一個案子該不該接,苦惱許久,不接怕沒收入, 接了又怕是地雷案做得好痛苦。累積幾年經驗後,才學會要把「為了錢」和「有意義」的工作分開看,用「為不為錢/有不有趣」四個象限來區分工作,找到面對金錢和工作的方法。
「把事情做好」和「賺到錢」應該分開看
先稍微岔題一下。剛出社會時,一直以為「把事情做好」和「賺到錢」能夠畫上等號,比如努力工作的員工就會得到升職加薪;比如這次專案很努力服務客戶,下次客戶就會花更多預算來合作;創作者努力把作品做好,在市場上就會賣得好。然而許多時候「把事情做好」和「賺到錢」應該分開看。
舉個例子吧。如果我想開一家餐廳,堅持用好食材、給員工好待遇、讓客人有舒服的用餐環境,為了這個目標,甘願降低一點獲利(如果還有獲利的話),最後可能會得到一間很溫暖的店鋪;但另一家店精算成本效益、看準商圈人潮、注重翻桌率來達到利潤極大化,很可能比溫暖的餐廳更賺錢。顧客覺得溫暖、老闆自己也很喜歡的店,和能賺錢的店是兩回事,不要混為一談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