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原理》揭祕:升遷升太快,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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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彼得原理?
每次績效評估結束,你是否都覺得不平:「為什麼他可以升遷而我沒有?」、「雖然當上主管,但是他表現也不見得特別好?」
先別急著埋怨,教育學家勞倫斯・彼得(Laurence Peter)提出的「彼得原理」可以解決這些疑惑。
若用一句話說明彼得原理,就是:「在組織當中,每位員工都將升遷到他無法勝任的職位為止。」
按照彼得原理,員工都是從「適任」逐步擢升到「不適任」的位置,這或許就能說明為何下屬對無能主管的抱怨總是長存不絕:因為主管已經升遷到不適任的位置、而獲得升遷的同事未必真的就能適應新職務。(你是否有同感:遇到徒有年資卻辦事不力的同事該怎麼辦?掌握4原則、3態度,輕鬆面對不適任的人)
同名書籍《彼得原理》一書成於1968年,上市後大賣百萬冊,連霸50年排行榜常客。作者勞倫斯・彼得在大學任教時專職教育學,他將對組織中常見弊病的觀察整理成書,用來解釋各種職場現狀。
究竟為什麼會發生《彼得原理》提出的這種現象?分析起來,有3點原因。這些原因乍看之下立意良善,然而,落實到組織與員工上,卻因為個人利益與組織利益產生矛盾,導致升遷未必產生好結果。
彼得原理造成組織三大現象
1.為了讓之前的升遷合理化,結果,無能主管為了維護自身利益,不再以績效優先。
回想看看,企業如何管理升遷?通常都是直屬主管通過企業文化、績效考核來檢視與決定。
這又分為兩種情況,適任主管以「績效」來評估員工,「彼得原理」所指出的不適任主管,則以「投入程度」來衡量員工。
假設主管本身仍適任,最可能以下屬的績效與工作表現來衡量。主管評定升遷的基準是員工的「產出」。因為主管並不擔心員工晉升後會威脅到他的利益,反而期待有人接班。
而如果主管已不適任,那麼以企業組織的價值觀評斷下屬,是最安全的機制,避免有能力的員工成為主管後,戳穿他不適任的真相,損害他的權益。
簡單說,不適任的主管評定員工的標準,看的是「投入程度」。員工不必真的非常優秀,只要盡力讓自己「看似」努力為組織奉獻即可。
(責任編輯 / 廖婉書)